道路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道路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以下工程项目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番禺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二、实施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三、工程名称:番禺繁华路整治工程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前方咨询有限公司
五、建设地点: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
六、工程规模:全长492.6米,占地面积约1.2公顷的繁华路市政道路改造。
七、要求工期:70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全长492.6米,占地面积约1.2公顷的繁华路市政道路改造,包括铺地、绿化、排水、照明、管线及公共设施等项目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
十、评标办法:平均值评标法
十一、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市桥白沙路101号)
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
十二、报名时间:2005年10月24日(工作时间: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4:30时)
十三、报名最低要求:
1、企业资质为市政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各施工企业报名参加;
2、报名时需出示有效的IC卡(输入IC卡号后,以录入投标单位有效资料方为有效,否则为无效报名);
3、有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接受参加本工程投标;
4、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接受参加本工程投标;
十四、报名资料要求:
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为同一人,否则将不被接纳。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规定格式原件填写完整,授权委托证明书上的被委托人只能填写一人,填写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3、企业营业执照及有效年检记录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和有效年检记录复印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项目负责人,须与委派项目经理一致;C类: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拟委派项目经理资格证(资质等级为贰级,专业为市政专业)及有效的年度年审记录复印件;
8、企业2003年1月1日以来曾承建过同类规模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9、资料封面写明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地址。
10、IC卡的复印件并标注IC卡号。
----以上各项资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辩并在报名时出示原件复核,按上述要求提供齐全,按顺序要排列,编上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含彩印图片)须盖单位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必须到场,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十五、报名时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十六、将报名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封面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手提电话号码等。
十七、本工程将进行资格预审;工程经过资格预审合格后,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20名时,所有投标申请人均成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申请人中通过摇珠抽取20名为正式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名时,将依法重新招标。投标申请人被接纳或通过摇珠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不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抽签会及有关招标会的,将被视为放弃该工程投标资格处理。
十八、经过资格预审合格后的投标单位,被接纳或通过摇珠方式确定接纳正式的投标人,必须在答疑会前向以下账户缴纳人民币20万元正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银行帐号:****************312。开户行:广州市工商银行番禺盛泰办。保证金以现金或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直接交换形式存入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并需将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在截止到帐前送交建设单位,经确认其投标保证金到帐后,将开具收据(该收据复印件必须在答疑会前提交或传真到广州市前方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番禺区市桥德胜路交通大厦六楼,传真号码:020-********),未能按时存入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放弃该工程的投标资格,没有中标的投标单位凭收据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十九、参加投标的正式投标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若投标单位提出退出投标的,须于开标二天前将有正当退出理由的书面申请递交至招标人处,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退出。
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番禺区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电话:********,投诉传真电话:********;(2)番禺区建设局,电话********;(3)番禺区监察局,电话:********,投诉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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