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工作项目采购公告
潜江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工作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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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发挥妇联组织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平安家庭建设工作水平,推动我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朝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潜江市妇联特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公开采购潜江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工作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依法依规调解婚姻家庭领域矛盾,既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又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抓手。2020年5月以来,潜江市妇联牵头成立潜江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秉承“预防为主 依法调解”的工作理念,实施潜江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工作项目,由专业团队指导基层排查、预防、调解因赡养、抚养、子女关系、婚姻关系、家庭暴力等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宣传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和心理疏导,开展对基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交流等服务,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极大地促进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项目名称
潜江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工作项目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7.2万元以内,项目期限为一年。
四、采购内容
专业团队需提供以下服务:
1.家调委值班工作,负责工作日家调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值班,做好群众来访接待、服务热线接听及来电来访的信息登记整理。
2.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婚姻家庭类矛盾的调解,促进当事人达成正式或非正式协议。
3.普法宣传服务,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对基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家庭暴力类信息的核实反馈工作,负责做好家暴信息的收集梳理、核实反馈及跟踪服务工作。
5.案件代理工作,负责受理贫困或弱势群体的案件免费代理业务。
6.心理咨询工作,负责对来电来信来访中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专业心理咨询和援助服务。
7.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以适当形式参与支持、组织实施婚姻家庭文化的群众性宣传活动。
8.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办理潜江市妇联委托的法律事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的相关内容。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六、时间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4日17:30截止,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如下:
1.潜江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工作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单位简介及资质证明;
3.投标单位近两年来办理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基本情况。
本项目评审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由市妇联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综合评审确定合作团队。
七、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18号潜江市妇女联合会
报名联系人:宋蓉霞
电话:0728-*******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潜江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工作项目申请书.docx
潜江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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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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