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正高速公路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及技术审查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绥正高速公路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及技术审查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我单位现有关于绥正高速公路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及技术审查询价采购项目,采取询价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欢迎合格的服务单位参加本报价。

一、项目名称:绥正高速公路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及技术审查询价采购项目。

二、询价单位:遵义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子涵 联系电话:185*****350

地 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交投大厦18楼1808室。

项目概况: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3号公布,国务院令2017年第676号修订)《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中震防发〔2017〕10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黔交建设〔2022〕11号)文件相关要求,需对公路干线特大桥、特长隧道在项目设计前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审查。由于绥正高速公路前期未完成该项建设程序,现需对涉及桥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四、主要工作内容

开展绥正高速公路两座特大桥(芙蓉江特大桥、旺草特大桥)地震安全性评价。

五、服务单位及人员资格及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服务单位资格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报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停产的行政处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中国地震局公布的从业名单内。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有地震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服务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报价。

(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函应当包含以下信息:

需提供报价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公司资质证书及中国地震局公布从业名单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信用中国截图等相关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后,装入档案袋或信封内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40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

八、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完成、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工作及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成果性地震地质灾害报告并通过审批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九、合同签订:签订合同主体为遵义绥正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以遵义绥正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为准。

十、成交方式:本项目按照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实行“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定。即在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十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个月,从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算。

十二、报价依据及风险:

1.报价人的报价响应文件评审通过,以各报价人在报价函上的报价为最终报价,当最终报价相等时,依次按下列条件排序:

(1)注册资金多的优先;

(2)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时间较早的优先。

2.在本项目报价过程中,若询价结果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采购的权利。参与此次采购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十三、报名及报价文件格式的获取

请带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0日早上9:0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中段交投大厦18楼1808室(项目管理部)登记报名领取询价文件。

十四、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9:30至10:00,逾期递交无效。

1.递交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交投大厦18楼1808室。

2.成交有效期:暂定30日历天,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签订合同为止。

十五、废标条款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报价单位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成交供应商单位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且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的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因重大变故或采购人认为采购未达到预期目标,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无效的报价响应文件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合格的报价单位家数:

1、报价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询价报价文件要求盖公章、签字及包封的;

2、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未按本询价文件要求按时送达的;

3、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本询价文件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五、若报价人在成交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1.在成交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报价文件的。

2.成交人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3.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的。

遵义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震安全性评 审查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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