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音美器材设备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体音美器材设备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安市教育技术中心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NA*******
二、项目名称:体音美器材设备及安装服务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元;超过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南安市教育技术中心(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兴安巷45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南安市采购办。
十一、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标签: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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