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鹤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3年鹤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鹤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98,500.00元(含税)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数量

1

红外摄像机

1、数码摄像机便携式vlog拍录一体、专业手持、4K高清、红外夜视、电子防抖;

2、电池续航时间:60-120分钟;

3、内存?128G。

1台

2

热成像仪

1、最小成像距离:15cm;

2、热灵敏度:≤0.05℃-30℃;

3、探测器类型:非制冷焦平面;

4、调焦方式:定焦;

5、图像模式:红外;

6、测温范围:-20℃-550℃;

7、测温精度:±2℃或读数的±2%;

8、电池类型:可充电锂电池;

9、工作时间?8小时。

1台

3

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

1、触控操作,小巧便携;

▲2、工业级户外高亮彩色触摸屏≥5寸;

▲3、可安装于无人机进行应急监测,并可通过无人机环境应急监测系统将监测数据实时远程传输到地面基站,进行数据可视化分析;

4、负载能力≥15kPa;

5、测量单位能在ppm、umol/mol和mg/m3间切换;

6、可用USB数据线对仪器充电;

7、测量范围(0~200)ppm,最大允许误差±5% F.S.,重复性:≤3%,响应时间:≤20秒;

8、工作温度:(-10~50)℃;工作湿度:(0~95)%RH;负载能力:>15kPa;

9、电池工作时间≥10h。

2台

4

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

▲1、液晶触摸屏≥5.0寸,安卓智能操作系统,携带方便,可以配合预制试剂一同使用,测定污染物浓度快速完成,提供该产品的第三方校准报告、CE认证。可用于各种的常规参数氨氮、总磷、COD、总氮等32项水质参数分析;

▲2、具备GPS定位功能;

1台

3、技术性能指标:

▲3.1已存储校准曲线:可直接用于分析COD、氨氮、总磷、总氮、六价铬、总铬、铜、镍、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锰等32项水质参数分析,准确度:相对误差≤±5%(50%量程浓度点),用户可根据需要自行加入曲线,可加入曲线条数≥5条;

▲3.2数据存储:内存空间?8G;

3.3波长个数:至少有四个波长;

▲3.4波长选择:基于测试方法的自动选择波长(提供自动选择检测波长的水质参数分析仪专利证书);

▲3.5应急功能:能够记录现场环境,具备拍照和录像功能;可定制化应急报告,内置应急检测报告模版;

3.6打印:支持蓝牙打印;

▲3.7支持无线WiFi联网及4G物联网卡;

▲3.8排放标准查阅功能:支持检测设备自动与排放标准比对判定超标状态;

▲3.9具备数据上传后台功能:支持电脑登录云端数据查看(提供水质检测仪后台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10蓄电池:电池容量≥30AH,符合GB*****-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

▲4、配置要求:配置蓄电池、蓝牙打印机、直流版便携式消解仪(支持蓄电池和车载供电;支持常规COD、总磷、总氮一键消解)、转接适配器等。

5

快充伸缩充电器线

三合一伸缩数据线。

2个

6

车载逆变器

12V转220V家用电源转换器多功能汽车插座充电器。

1个

7

个人防护装备

护目镜:3M防护眼镜(防冲击、防飞溅、防紫外线),可同时佩戴近视眼镜;

耐酸碱手套 :耐酸碱、防腐蚀、强耐磨、防水加厚。

25套

8

手提电动封包机

▲1、无线充电版,能封包帆布袋;

2、配电池≥2500毫安,配充电器,配机线。

2台

9

强光手电筒

▲1、白激光灯珠、变焦远射、机械伸缩变焦;

▲2、防水、抗压防摔、多段散热;

▲3、充电款、续航24-48小时、USB快充、五档照射、液晶电显(含电池)。

3支

  注:标注有“▲”的参数条款,为此次采购项目的重要的参数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如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方式:询价。

  二、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出现上述情况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商务要求:

  1.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2. 货物属全新未经使用,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因成交供应商货物质量原因,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退回已收合同款项,并予以采购人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赔偿。

  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培训采购人有关技术人员,直至掌握操作技术为止。

  4. 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不少于一年的免费保修,设备质量保证期从被验收合格之日起连续正常使用计,终身提供技术咨询及配件维护。

  5. 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至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指定位置,产生的货物物流运输费用与涉及货物上楼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四、报名材料清单

  1.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等)。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3.报价单。

  4.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投标材料以纸质材料报送,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22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

  邮 编:******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胡小姐,075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2023年9月18日


标签: 行政执法 生态环境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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