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本级、临翔区2011年保障性住房玉龙花园小区年度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临沧市本级、临翔区2011年保障性住房玉龙花园小区年度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临沧市本级、临翔区2011年保障性住房玉龙花园小区2023-2024年度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沧市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临沧市本级、临翔区2011年保障性住房玉龙花园小区2023-2024年度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一)招标编号:YNJHZC-2023-09-05
(二)项目名称:临沧市本级、临翔区2011年保障性住房玉龙花园小区2023-2024年度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40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预算价。
(四)服务内容
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临沧市本级、临翔区2011年保障性住房玉龙花园小区88台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每15日作为一个周期,派专人对电梯进行检查、调整、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保证设备正常安全的运行。临时接到招标人需要维护的,中标人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维护保养。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电梯维保明细如下表
设备名称 | 设备号 | 电梯型号 | 载重(kg) | 速度(m/s) | 层/站/门 | 服务期(年) | 数量(台) |
乘客电梯 | 1-88 | IFE | 1000 | 2.0 | / | 1 | 88 |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限届满止。
(六)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有关规定,每15日对电梯进行检查、调整、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制作维保记录供招标人验收。
2.中标人须提供全天24小时应急服务,接到招标人维修电话须在30分钟响应并到达现场。
3.维保人员工作开始前应先告知招标人并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停梯,停梯前应确保电梯轿厢无人,并在主要出入层设置警示标识。
4.维保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须对现场进行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维保人员按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待安全恢复电梯运行后方可撤走警示标识。
5.维保结束后据实填写相关维保记录并经电梯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6.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电梯的维护保养状况周期性的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进行整改。当隐患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7.配合政府部门对合同期内的电梯设备进行年检,年检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报招标人,在此过程中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因保养不当或未按相关规定对电梯进行维保,造成设备损坏或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免费安装调换。
9.提供电梯保养的资质证书及现场维保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上报给招标人备案。
(八)服务标准
日常保养须符合《电梯维护保养则》(TSG T5002-2017)等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九)其他要求
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和操作规范对电梯进行维保,若因维保不当引起的意外事故(包括乙方人员及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及物品的损坏)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连带责任。
2.维保过程中,电梯因老化需更换备品备件的,向招标人报备后,由中标人负责进行采购更换,持有效票据向招标人据实报销。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服务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投标评审报价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即投标评审报价=投标报价×(1-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应具备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8.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到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项目部(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南天商贸城2幢1单元2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无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00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幢1单元2楼)。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幢1单元2楼)。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沧市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缅宁大道精品建筑1号楼4号房103室
联系人:字双龙
联系电话:184*****613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
联系人:李正浩/刘金山
标签: 电梯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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