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沙鹏诚学校信息化设备招标公告
阜沙鹏诚学校信息化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信息化设备 | 一批 | 合同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10万元 |
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中山市财政局阜沙分局
<!--[if !supportLists]-->6. <!--[endif]-->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if !supportLists]-->6.1 <!--[endif]-->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if !supportLists]-->6.1.1 <!--[endif]-->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if !supportLists]-->6.1.2 <!--[endif]-->2014年财务报告;若供应商刚注册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6.1.3 <!--[endif]-->2015年9月-11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if !supportLists]-->6.1.4 <!--[endif]-->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等证明材料。
<!--[if !supportLists]-->6.1.5 <!--[endif]-->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if !supportLists]-->6.2 <!--[endif]-->供应商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11月至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if !supportLists]-->6.3 <!--[endif]-->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if !supportLists]-->6.4 <!--[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6.5 <!--[endif]-->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if !supportLists]-->7. <!--[endif]-->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if !supportLists]-->7.1 <!--[endif]-->登记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if !supportLists]-->7.2 <!--[endif]-->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
<!--[if !supportLists]-->7.3 <!--[endif]-->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if !supportLists]-->7.4 <!--[endif]-->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①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可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购买招标文件(所有登记报名复印件资料须加盖公章,登记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后打印盖章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登记报名。
<!--[if !supportLists]-->7.5 <!--[endif]-->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if !supportLists]-->7.6 <!--[endif]-->供应商可自行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采购文件。
<!--[if !supportLists]-->7.7 <!--[endif]-->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if !supportLists]-->8. <!--[endif]-->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if !supportLists]-->8.1 <!--[endif]-->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21日 9:00- 9:30
<!--[if !supportLists]-->8.2 <!--[endif]-->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5年12月21日 9:30
<!--[if !supportLists]-->8.3 <!--[endif]-->谈判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标室安排)
<!--[if !supportLists]-->9. <!--[endif]-->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if !supportLists]-->9.1 <!--[endif]-->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中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if !supportLists]-->9.2 <!--[endif]-->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if !supportLists]-->10. <!--[endif]-->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11. <!--[endif]-->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11.1 <!--[endif]-->采购人名称:中山市阜沙鹏诚学校
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188*****249
<!--[if !supportLists]-->11.2 <!--[endif]-->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28400
电邮:CL88229150@163.com
网址:www.chinapsp.cn
<!--[if !supportLists]-->11.3 <!--[endif]-->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if !supportLists]-->12. <!--[endif]-->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松苑新村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12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附件:谈判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3日
标签: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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