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总医院营养科营养食品招标公告
长江航运总医院营养科营养食品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长江航运总医院营养科营养食品进行询价采购,择优选择供货单位,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境内供应商对我院采购产品需求表中的任意项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长江航运总医院
二、采购产品需求
蛋白制剂(粉剂):
适用于医学状况下需要补充蛋白质人群。
要求:蛋白质密度不低于80g/100g。
获得国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蛋白制剂(水剂);
适用于医学状况下需要补充蛋白质人群。
要求:蛋白质密度不低于30g/100ml。
0脂肪蛋白制剂:
适用于10岁以上需要限制脂肪摄入、消化吸收障碍等医学状况下的人群。
要求:均衡营养,0脂肪,热量密度不低于1500KJ/100g。
获得国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整蛋白制剂(水剂):
要求:均衡营养,热量密度不低于418kJ/100ml。
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
适用于麻醉病人术前补充人体必需的水分和营养,术后胃肠功能完全恢复前补充人体必需的水分和营养。
要求:纯碳水化合物溶液,能量密度大,不低于50KCal/100ml。
获得国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
适用于补充电解质病人。
要求:离子配方均衡。获得国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三、采购数量
长江航运总医院营养科按照每月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四、付款方式
每月初结算上月实际采购数量的营养食品货款,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供应商应开具足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询价时间
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六、供应商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营养食品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质量等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不得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递交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或销售营养食品等相关内容);
2、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非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5、提供产品的备案编号以及企业标准(复印件);
6、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7、书面质量保证承诺书;
8、近三年销售医院业绩(合同复印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七、供应商遴选办法
采用最低价评审法,递交文件人所递交的文件符合本需求公告的前提下,单项单价报价最低的文件递交人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如单项只有一家响应,则价格洽谈确定。
八、询价时间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九、递交报价函及资料时间
报价函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7时前送达或寄达。
送达或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5号长江航运总医院医学装备处,收件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27-********
十、监督部门
长江航运总医院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7-********。
标签: 营养科营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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