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超市引进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超市引进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超市引进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超市引进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NNAF-F1002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采购预算

超市引进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人民币10,000,000元/年

说明:

1.超市经营面积约400平方米,仓库面积约100平方米。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预计营业额(万元/两年)

1

日用百货类

1

300

2

包装食品类

1

600

3

牛奶饮料类

1

800

4

烟草类

1

300

合计

********.00(贰仟万元整)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提供2020-2022年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接受印花税、车船税);提供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 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 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记录查询,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非中外合资企业,非外资参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中外合资或非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事业单位及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七)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5日,每日上午08:30 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中外合资或非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下载,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ainancailian@chinapsp.cn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 8802 2745 4200 178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先生/冉先生

办公电话:0898-********/155*****185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周先生

办公电话:0898-********

,海南,三亚市,广州,三亚,020-,08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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