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量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量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量检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项目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量检测服务项目;

2.2采购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项目概括及分包:¥6000元/年(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计量检定,在一个法检周期(一年)内对中心医用设备、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检测;本项目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与服务要求》:

具体内容

预算金额(元/年)

计量检测服务

6000元/年

2.3.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3本项目成交单位应当按照采购人最终决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投标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2投标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3.4.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应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法律顾问合同协议书或成交通知书)。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

4.1现场报名:请于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0下午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华区普吉路与030县道交叉口南120米)行政楼4楼进行登记,获取比选文件

请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存留原件外,其余资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供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到指定地点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未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4.2不提供邮购文件服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响应文件(U盘):

(1)递交时间:2023年9月22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

(2)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华区普吉路与030县道交叉口南120米)行政楼6楼。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U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http://www.kmwh.gov.cn/)”发布。

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33*****095

地 址:五华区普吉路与030县道交叉口南120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计量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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