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西北郊城市排洪渠道管理中心汉城湖漕运河幸福河工程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市西北郊城市排洪渠道管理中心汉城湖漕运河幸福河工程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汉城湖漕运河幸福河工程运行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23-005

项目名称:汉城湖漕运河幸福河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城湖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汉城湖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750,000.00

14,7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包2(漕运河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漕运河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0

3,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包3(幸福河生态公园及渠道部分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7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7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幸福河生态公园及渠道部分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710,000.00

7,7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城湖工程运行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标段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要求。

合同包2(漕运河工程运行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标段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要求。

合同包3(幸福河生态公园及渠道部分工程运行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标段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城湖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2(漕运河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3(幸福河生态公园及渠道部分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进行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发布。

2.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汉城湖工程运行维护项目主要包括:汉城湖水利工程日常养护、基础设施专项维护、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养护、安全生产建设、病媒生物防治、高低压维护、供水管道维护等;二标段漕运河工程运行维护项目主要包括水利设施工程日常养护、水生态治理工程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站维护、病媒生物防治等;三标段幸福河生态公园及渠道部分工程运行维护项目主要包括水利工程日常养护、水生态治理工程养护、基础设施专项维护、水质检测、安全生产建设、病媒生物防治等。需满足的要求:严格按国家颁发的管理规范及市水务局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实行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下载相关操作手册,了解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以及软硬件运行环境,也可向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驻场技术人员:029-********/*************)。

(1)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sxggzyjy.xa.gov.cn/fwzn/******/********/7f6bbf93-11ef-4ade-8c94-3a*****b459e.html。

(3)请供应商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无法再下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5)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解密或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10)《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庆路支行,账号:610*****360*********

6.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西北郊城市排洪渠道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西段6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

联系方式:029-******** 180*****1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 180*****1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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