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803破15号淮安市通安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2023苏0803破15号淮安市通安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淮安市通安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淮安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30日作出(2023)苏0803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淮安市通安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7月25日作出(2023)苏0803破15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大公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淮安市通安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在淮安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号法庭召开。应到会债权人人数为3人,其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为2人,到会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2人。经对表决结果统计,现对管理人提请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的议题和表决的议题作出如下决议:
一、对管理人提请审议的议题《阶段性履职报告》。同意的债权人人数为 2人,占有表决权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100 %。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额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阶段性履职报告》。
二、对管理人提请审议的议题《淮安市通安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债权审查的报告》及《债权表》。同意的债权人人数为2人,占有表决权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100 %。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额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淮安市通安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债权审查的报告》及《债权表》。
三、对管理人提请审议的议题《财产状况的报告》.同意的债权人人数为2人,占有表决权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100 %。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额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财产状况的报告》。
四、对管理人提请审议表决的议题《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规则》、《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实施方案》。同意的债权人人数为2人,占有表决权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100 %。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额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规则》、《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实施方案》。
五、对管理人提请审议表决的议题《提请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同意的债权人人数为 2人,占有表决权到会债权人人数比例为100 %。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额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提请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淮安市通安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决议
淮安市通安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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