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破323号深圳市富华达印刷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受理公告

2023粤03破323号深圳市富华达印刷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受理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 03 破 323 号
本院根据深圳市富华达印刷设备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裁定受理深圳市富华达印刷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一案,并指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富华达印刷设备有
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富华达印刷设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3 年 11 月 3 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3 层;负责人:胡 隽;联系人:
姜涛、陈沁;联系电话:159*****994137*****877;传真:
07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
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
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
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富华达印刷设备有限公司的
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富华达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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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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