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运营一公司、运营三公司空气净化器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2023年运营一公司、运营三公司空气净化器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实施2023年运营一公司运营三公司空气净化器租赁项目,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项目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概况

1.询价人: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2023年运营一公司运营三公司空气净化器租赁项目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范围:

运营一公司:为地铁8号线二期场段及车站等场所提供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对租赁的空气净化器进行滤网更换、设备维护等服务。

运营三公司:为地铁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资阳线场段及车站等场所提供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对租赁的空气净化器进行滤网更换、设备维护等服务。

5.工作内容:

运营一公司:为地铁8号线二期场段及车站等场所提供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对租赁的空气净化器进行滤网更换、设备维护等服务。

运营三公司:为地铁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资阳线场段及车站等场所提供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对租赁的空气净化器进行滤网更换、设备维护等服务。

6.项目地点:成都市。

7.项目期限:

运营一公司:项目期限共计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111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4111日,具体时间以询价人书面通知为准。

运营三公司:项目期限共计24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441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641日,具体时间以询价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3 年(在 2020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至少具有 1 个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空气净化器租赁或销售业绩(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已完业绩的,还须同时提供验收报告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财务要求:无。

4.信誉要求:

不存在第二章询价须知第八条规定的响应人限制响应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cdmetro.cn:1443本公告后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926 1000分,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华兴街道簇桥后街199号成都地铁新苗控制中心二期410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3.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

邮 编:******

联系人:张女士(技术)、魏先生(商务)

电 话:028-********、028-********

传 真: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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