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运营一公司、运营三公司空气净化器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2023年运营一公司、运营三公司空气净化器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实施2023年运营一公司、运营三公司空气净化器租赁项目,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项目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概况
1.询价人: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2023年运营一公司、运营三公司空气净化器租赁项目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范围:
运营一公司:为地铁8号线二期场段及车站等场所提供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对租赁的空气净化器进行滤网更换、设备维护等服务。
运营三公司:为地铁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资阳线场段及车站等场所提供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对租赁的空气净化器进行滤网更换、设备维护等服务。
5.工作内容:
运营一公司:为地铁8号线二期场段及车站等场所提供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对租赁的空气净化器进行滤网更换、设备维护等服务。
运营三公司:为地铁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资阳线场段及车站等场所提供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对租赁的空气净化器进行滤网更换、设备维护等服务。
6.项目地点:成都市。
7.项目期限:
运营一公司:项目期限共计1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具体时间以询价人书面通知为准。
运营三公司:项目期限共计24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1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1日,具体时间以询价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近 3 年(在 2020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至少具有 1 个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空气净化器租赁或销售业绩(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已完成业绩的,还须同时提供验收报告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财务要求:无。
4.信誉要求:
不存在第二章询价须知第八条规定的响应人限制响应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cdmetro.cn:1443)本公告后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6 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华兴街道簇桥后街199号成都地铁新苗控制中心二期410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3.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
邮 编:******
联系人:张女士(技术)、魏先生(商务)
传 真:028-********
相关附件 |
标签: 空气净化器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