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采购“一窗通办”综合业务窗口设备市场调查询价的公告
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采购“一窗通办”综合业务窗口设备市场调查询价的公告
根据我大队日常工作的需求,拟实施采购“一窗通办”综合业务窗口设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特对拟实施项目进行市场调查询价,相关事宜如下:
一、业主单位: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项目名称:采购“一窗通办”综合业务窗口设备。
三、项目内容:附件1。
四、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资质注册三年须满三年,特定设备需提供相关行业生产销售资质证书。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价函(附件2)、产品说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
六、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报名地址
屯昌县屯城镇龙河路公安局办证中心一楼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
联系人:童先生;联系电话:180*****828。
八、选取方式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选聘结果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示。
附件:1.采购“一窗通办”综合业务窗口设备项目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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