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
MHTJ-11标段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2-MHTJ-2015-WZ04
1. 招标条件
新建蒙西至华中铁路煤运通道工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荆州至岳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3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1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16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蒙华铁路MHTJ-11标段项目经理部,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压浆剂、膨胀剂、灌浆料、土工材料、PVC泄水管、精轧螺纹钢、金属波纹管、桥梁支座、铁路桥梁预埋件、锚具等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 《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
2.5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216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连接蒙陕甘宁能源“金三角”地区与鄂湘赣等华中地区,纵贯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等7省(区),线路北起内蒙古鄂尔多斯境内浩勒报吉南站,向南经乌审旗、陕西省靖边、延安、宜川、山西省河津、万荣、运城、河南省三门峡、卢氏、西峡、邓州、湖北省襄阳、荆门、荆州、公安、湖南省岳阳、浏阳、江西省铜鼓新余,终止于京九铁路吉安站。线路全长1814.411公里,线路等级Ⅰ级,建设工期为五年。
蒙华铁路MHTJ-11标段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起止里程:线下:DK506+224.6~DK554+915;线上:DK430+686~DK542+125段T梁预制、架设。正线长46.44km。包括改移道路、路基、桥涵、T梁(箱梁)预制、架设、隧道、轨道道床以及大临工程(便道、拌和站)。主要工程为路基长28.534kn;禹门口隧道5089.4m/1座;特大桥11371.34m/3座;大桥1296.5m/5座;中桥156.13m/2座;框构桥2895.86顶平米/8座;涵洞2196.92顶平米/69座。该标段总投资约30.53亿元,共设立五个混凝土拌和站,七个钢筋加工场,全面开工前准备工作正有序展开。
3.2招标范围、内容及包件划分:见招标公告附表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4.1.1压浆剂、膨胀剂、灌浆料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压浆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千吨,膨胀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千吨,灌浆料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千吨,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承诺所有产品由本厂自行生产供应,承诺保证产品质量和供应等(需提供法人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投标物资检验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两项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五份(应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供货发票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2土工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每种招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三向土工格栅投标人需提供持有相关专利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有相关专利生产厂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标和供货的相关专利授权文件,授权文件合法有效;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两项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五份(应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供货发票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3 PVC泄水管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厂家年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供货发票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4精轧螺纹钢、精轧螺纹钢锚具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厂家精轧螺纹钢年产量不低于10万吨,精轧钢锚具年产量不低于20万套;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需获得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函和制造厂资格声明;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供货发票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5金属波纹管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厂家投标物资年产量不低于50万米;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供货发票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6桥梁支座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年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供货发票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7桥梁预埋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招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供货发票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8锚具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400万孔/年;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产品技术规格需符合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预应力筋用锚具(夹片式)(2012-08-07发布,编号:CRCC-13 W 002: 2012);满足:TB/T3193-2008<铁路工程预应力筋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技术条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供货发票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时 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线街27号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办公室(办公楼2楼)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投标报名表(附表2)购买招标文件(现金购买),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5.2如不能前来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邮购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入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账户,并将5.1要求的资料与汇款凭证(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凭证备注注明包件号,汇款账户见公告9.1项,不接受个人汇款)等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电子邮箱zt12jwzjczx@163.com(还需提供投标报名表电子版一份)。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核实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投标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
5.3招标文件由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16年1月12日上午8时30分~10时00分。
6.2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中铁十二局集团铁道大厦二楼多功能厅(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43号)
6.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中铁十二局集团铁道大厦二楼多功能厅(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43号)
9.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蒙华铁路MHTJ-1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天都大酒店十二局蒙华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何劲松、刘维鹏
电 话: 187*****221,186*****776
邮 箱:cr12mhtj11wzb@sina.com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术任 王 浩 手 机: 185*****552,186*****110
座 机:****-******* 电子邮箱:zt12jwzjczx@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账 号:140*****208********8-893
开户行:建行太原市西矿街支行
汇款说明: 本账户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140*****208********8)母账户下的子账户,如无法实现直接汇入本账户,请将款项汇至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140*****208********8)母账户,款项用途处务必标明“转893+包件号”等信息。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