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区域新增摄像头招标公告
部分区域新增摄像头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部分区域新增摄像头采购项目集中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比选编号:HBHY(2015)-01-197 1.2项目名称:廊坊分公司部分区域新增摄像头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及数量:公司原监控系统主要使用的为海康设备,为了保持监控系统运行稳定,并考虑系统后期维护的成本与便利性,特申请够买一批以海康硬盘录像机、摄像头(为主的监控设备),用于补充公司监控系统监控盲区,维修相关损坏设备。详细数量详见附件《廊坊移动部分区域新增摄像头采购项目设备清单》 1.4技术标准见技术规范书。 1.5到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到货,交货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82廊坊移动大厦。 1.6付款方式: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8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如卖方有违约情况,买方有权从就近的一期合同款直接扣除违约款。 1.7标段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家合作供应商。 1.8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单位自筹,已落实到位。 | ||
二、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经济实体,经营范围涉及该项目领域; 2.1.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公司实力和资质条件要求 2.2.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2.2具有厂家的销售授权; 2.3业绩要求 2.3.1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经验(2013年至今签订的相关产品销售合同3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 2.4其他要求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2.5资格审查方式、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选后采用合格制方式依“供应商资质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比选文件初审要求为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资格审查通过的进行后续评审环节。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0时30分至2015年12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及应答。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 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8日10时30分;地点为:廊坊移动大厦东区五楼采购供应中心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邮编:050000 联系人:赵志恒 邮箱:huaye171@163.com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工农路支行 | ||
九、附加项 9.1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9.1.1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9.1.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9.1.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任何招投标。 9.2应答保证金 9.2.1有意比选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缴纳应答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汇款形式为银行汇款,要求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应在比选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比选保证金无效,其比选应答文件将被拒绝。汇款时请简要注明用途、比选项目(可简写),以便查对核实。财务部联系电话:0311-********以便查对核实。采购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及未中选人退还保证金。 9.2.2如出现如下任一情况,应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应答人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回应答; 2)应答人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成交的; 3)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5)采购文件中其他规定。 9.2.3应答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工农路支行 账户名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1)上传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扫描件: 2)比选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一) 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4)申请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代理机构仅接受网上申请。本项目申请人自愿申请,在注册平台上传并提交上述整套相关资料,提交资料概不退回,且不接受邮件、当面交接等申领方式。 各申请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一: 比选申请函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___公司阅读并理解了贵公司公布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比选公告》,我公司认为符合贵公司的相关资格能力要求,在此特向贵公司提出比选参与申请。并郑重声明我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全部真实可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相关信息如下: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年月日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
标签: 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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