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西宁某单位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规模:选取 2 家副食品供应商,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 2年, 采购内容包含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类) :新鲜水果、蔬菜、肉制品、禽蛋类及制品、水(海)产品、豆制品、奶制品、干货、调料及饮料、冻品、米面油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QHZX-公招(服务)2023-046
标段名称:西宁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服务期 :2年
招标范围:选取 2 家副食品供应商,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 2年, 采购内容包含(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类):新鲜水果、蔬菜、肉制品、禽蛋类及制品、水(海)产品、豆制品、奶制品、干货、调料及饮料、冻品、米面油等。
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因公告模板字数限制,详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 (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西宁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标段一(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 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获取方式:现场购买,5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自2023年09月18日9:00 时至2023年09月23日17:30 时止。
4.2请于文件发售起止时间内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971-
******* 邮箱账号:qhzhongxu@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层
*****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楼
*****室组织开标。
5.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1 年第 12 号并经 2013 年第 23 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分别 规定 “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 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 价或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 投标人报价时,无价格调整因素或标准,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程度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宁某单位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某单位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71-
*******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楼
*****室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971-
******* 传 真:/
2023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