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大塘4A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EPC设计、施工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雷山县大塘4A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EPC设计、施工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雷山县大塘4A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EPC(设计、施工) 已由 雷山县发改局 以 关于雷山县大塘 4A 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雷发改投资【2021】5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西江千户苗寨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雷山县大塘镇 。
2.2 建设规模: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小河游客集散中心装修工程、备用停车场提升、咱刀村步道提升、游线步道提升、景区田园观光区步道提升、景区上游及下游沿河环境整治、通景沿线绿化、环境风貌整治、景区主干道路灯建设、景区五线下埋工程、景区给排水管网建设、智慧景区建设设等基础设施
2.3 合同估算价:********元。
2.4 计划工期:365天 。
2.5 标段划分:雷山县大塘4A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EPC(设计、施工)。
2.6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部分: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设计部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部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分别由具备设计、施工资质单位组成; (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仅需牵头方获取即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9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03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3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西江千户苗寨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中恒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101大厦A座34楼
联系人:吴才梓 联系人:李彬
电话:189*****542 电话:133*****986
电子邮件:**********@qq.com 电子邮件:**********@qq.com
2023年09月18日

标签: 基础设施配套 旅游 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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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恒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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