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互联网无人律所”二期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互联网无人律所”二期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保质保量做好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互联网无人律所”二期项目,现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互联网无人律所”二期项目
二、项目内容
在全区67个县(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7地市便民服务中心布设“互联网无人律所”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设备,共计74台,为我区各族群众提供及时高效、普惠均等的远程在线法律服务。
三、项目要求
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功能齐全。具体为:一是查询功能;二是咨询、解答功能;三是法律文书功能;四是信息统计功能;五是藏汉双语功能;六是法治宣传功能;七是打印功能。
四、招标代理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有备案信息(提供截图)具备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公司;
(二)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招标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行为;
(四)不接受联合体;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质要求。
五、服务要求
(一)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业主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二)招标代理范围: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发布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组织开标、评标,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三)招标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西藏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
六、报名提交材料
申请人递交的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3.法人证明及委托书、联系方式。
4.场地情况。
5.工作人员情况。
6.近三年工作业绩。
7.无投诉、处罚承诺书。
8.其他资料。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12:00报名完成,之后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大楼301办公室(拉萨市夺底路8号)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891-*******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9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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