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福洪镇2024年河道水环境管护外包服务竞价公告
青白江区福洪镇2024年河道水环境管护外包服务竞价公告
一、本项目现通过最低价竞价 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青白江区福洪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青白江区福洪镇2024年河道水环境管护外包服务 |
服务时间 | 服务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服务内容 | 高字库河、石板河、桤木河及支流、东干渠、东支七、东支十三、东支十四、人工湖及其他区水务局考核的范围。 |
其他 | 本项目为包干项目,采取最低价竞价,报价方式为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若出现报价相等的情况,则在现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
三、竞价内容(表二)
施工 | 青白江区福洪镇2024年河道水环境管护外包服务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信誉良好,近三年无市场禁入情况。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竞价。
五、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竞价申请人,到福洪镇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社区治理办领取相应资料(资料要求附后)参加项目竞价。
(2)竞价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竞价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23年9月18日发出竞价公告之时起至2023年9月20日17 时截止。
(3)本项目(合同段)竞价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 要求 | 最高限价 | 备注 |
服务类 | / | 一次性报价 | 25 |
一、竞价申请函
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镇人民政府: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青白江区福洪镇2024年河道水环境管护外包服务 竞价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竞价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竞价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竞价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否则自愿放弃。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项目业主通过竞价公告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内容。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我公司报价为 元。
4.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竞价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3年内福洪镇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竞 价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地 址:
联 系 方 式: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必须是竞价申请函中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青白江区福洪镇2024年河道水环境管护外包服务 标段竞价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价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价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竞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价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
四、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镇河渠管护作业与管理标准
一、河道护坡、水面清扫保洁
(一)作业时间及流程
5月—10月每天7:30至18:30时,11月至次年4月每天8:00至19:00时。每天实行两次清扫打漂,9:00时前完成第一次清扫打漂,15:00时前完成第二次清扫打漂,清扫打漂后沿河巡回保洁和打漂。对各村(社区)反馈的河道问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汛期雨中对堵塞河道影响行洪的杂物实行应急抢险1小时内清理完毕,雨后对阻塞辖区内河道的杂物3天内清理完毕。上岸垃圾应及时装车规范处置,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二)河道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 护坡清洁管理标准:硬化的护坡达到无杂草、无垃圾、无牛皮癣。未硬化的护坡达到无大量阻水杂草、无垃圾、无垮塌,尽量保持河道的自然生态和景观功能。
2. 河堤绿地清洁管理标准:绿地内无砖头、石块、枯枝烂叶和生活垃圾,绿地设施上无牛皮癣及乱划痕迹。
3. 水面清洁管理标准:水面无漂浮物,无明显阻水物;河底无垃圾建渣及淤泥堆积;在闸房或桥梁处,不影响河道安全及景观的情况下可设置拦漂设施,随时有人值守打漂,2小时打捞一次,保证无明显积留漂浮物,汛期时须及时拆除拦漂设施。
4. 负责将清扫、打漂、保洁收集的垃圾存放到临时存放点并做好标记,定时派装卸人员装卸。
二、河道巡查
(一)巡查人员每天对河道巡查至少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二)巡查中发现的乱倾乱倒垃圾建渣、乱贴乱画、焚烧垃圾秸秆、乱搭乱建、乱挖乱占河堤、乱取沙石、破坏绿地和河道管理设施等行为,应照相取证,立刻制止,并及时上报属地村(社区)和镇社区治理办。
三、河道管护范围内的设施管理
栏杆、闸门、马道和公示牌等水利设施设备无脏乱差等现象。
四、人员设备配备及场地要求
(一)管理公司应具备固定办公场所至少1处,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应急抢险人员等开展工作。制定河道巡查、设施维护、河面打漂保洁、管护等工作方案,巡查措施应包含巡查人员配备、每天巡查次数、排水口巡查等内容。
(二)河道管护要配备相应工作量的巡查、清扫保洁、绿化管护、设施设备维护人员。保洁管护、巡查及管理人员配备总数不低于11人。
(三)水面宽度达到8米以上河道要配备漂浮物打捞船及相应打捞漂浮物的工具、救生员和救生设备作业。
(四)管理公司要配备机动巡查车(不低于1辆)、垃圾清运车(不低于1辆)、打漂船(不低于1艘)、油锯5把以上、应急水泵2台以上等作业机具,取得船只车辆合法证明及船员、救生员相关培训合格证件。每个清扫保洁人员要配备帚把、撮箕,打漂人员要配备救生衣、下水裤、安全绳、打漂工具,巡查人员要配备交通、通讯照像设备等。
五、安全文明作业标准
(一)河道管理公司对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文明作业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着工作服,下水作业穿下水裤、救生衣、系安全绳上岗,无脱岗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遵守作业标准和工作制度。
(三)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河道的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解决,按时交接班,无脱岗断档现象。
(四)遇有恶意破坏河道环境卫生或破坏河堤等行为时,作业人员做到及时制止、耐心劝阻,并及时向镇社区治理办报告。
五、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镇河渠长效管护作业考核方案
一、考核方式
青白江区福洪镇河渠水环境管护工作考核方式采用日常、年度考核,结合上级通报文件组成,分值均为百分制。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一)日常考核
1. 考核主体。福洪镇社区治理办组成日常考核小组实施日常考核。
2. 考核对象。河道清洁公司。
3. 考核内容。河道、河堤、河岸及河道保护范围内的保洁工作,水闸和管理房及附属设施保洁工作、垃圾清运工作、警示牌和标语设置工作、河长公示牌维护工作、下河排污口、水质等方面。
4. 考核方式。考核小组每月按照考核评分细则对河渠水环境管护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的基础总分为100分。
(二)年终考核
根据区河长办对乡镇年终考核结果情况确定年终考核最终成绩,年终考核成绩作为奖惩河道保洁公司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结果运用
(一)定额经费。定额经费即合同价款,日常考核结果及上级通报文件作为合同价款拨付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分数予以拨款。日常考核、被区级部门通报、被区级领导、河长巡查发现与管护相关的问题扣减分为200元/分,被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扣减分为500元/分,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一次扣合同基础价的5%。
(二)奖励资金。服务合同总价不超过30万元,其中基础服务费不超过25万元,奖励资金不超过5万元。按照年终考核结果,福洪镇在全区的排名进行相应奖励。全区排第一,奖补5万元,全区排名第二,奖补3万元,全区排名第三,奖补2万元;全区排名倒数第一,扣缴2万元,全区排名倒数第二,扣缴1万元。其余名次无奖补资金。
六、成都市青白江区福洪镇河渠管护细则(日常)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项目分值) | 分值 | 扣分标准 | 扣分明细 | 得分 | 备注 | |
现场抽查管护成效方面 | 1.水面、河岸及保护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 水面无大量漂浮物及垃圾,整体感官良好。 | 20 | 发现一处较大量垃圾,扣1分;提醒后未及时清理的扣5分。 | |||
河堤立面清洁,河道内坡及河岸保护范围内无大量积存或新增垃圾。 | 发现一处较大量的积存或新增垃圾,扣1分;提醒后未及时清理,扣5分。 | ||||||
巡查河长公示牌和安全警示牌的完整性。 | 发现一处警示牌、河长公示牌破损未报告,扣2分。 | ||||||
保持河道护岸、护堤、护栏完好,及时上报。 | 发现河道两岸有垮塌、坍塌、冲刷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发现一次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 | ||||||
河道无阻水障碍物,无拦阻物。 | 河道无阻水障碍物、拦阻物,发现一次,扣1分;提醒后未及时清理的扣5分。无法处理的阻水障碍物要及时上报,发现一次未及时上报的扣5分。 | ||||||
2.垃圾清理、打捞要规范堆放,并及时清运。 | 清扫、打捞的垃圾要按照要求设置临时存放点,同时做好标记。 | 10 | 未按要求放置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提醒后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 ||||
上岸垃圾必须2小时内清运。 | 未按照要求及时清运,发现一次,扣1分,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 ||||||
3.水闸、管理房及附属设施等设施无脏乱差等现象。 | 做好水闸、管理房等外立面的保洁工作。 | 10 | 发现水闸、管理房外立面脏乱差的,发现一次扣1分,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 | ||||
管护发现闸房等设施出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 | 发现闸房等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的扣5分。 | ||||||
4.安全作业情况。 | 日常作业需穿工作服,下水作业须落实穿救生衣、系安全绳等安全措施,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 20 | 日常作业未穿工作服,发现一次扣1分,未及时整改的扣2分。下水作业未落实穿救生衣、系安全绳等安全措施的,发现一次扣5分,未及时整改的扣10分。 | ||||
管护印证资料 | 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做好巡查工作,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 制定了保洁、打漂方案;建立考核制度、安全制度等。 | 一项制度不完善,发现一项扣5分。 | ||||
按照约定做好每天的巡查工作,有巡查记录。 | 20 | 巡查不全面,巡查记录不完善,发现一次扣1分。 | |||||
发现排污、排污口(新增或者以前存在的排口)排污、违章搭建等情况,要及时上报。 | 未发现违法情况或者未及时上报的,发现一次扣5分。 | ||||||
发现倾倒渣土、废水、污水进河道或者河道保护范围内,须制止并及时上报 | 未发现违法情况或者未及时上报的,发现一次扣5分。 | ||||||
通报方面 | 1.区级通报。 | 被区级部门通报。 | 20 | 被通报一次扣2分,未及时整改扣5分。 | |||
2.区级领导、市级及以上通报。 | 被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 | 被通报一次扣5分,未及时整改扣10分。 | |||||
3.河长巡河发现并通报。 | 被区级领导、河长巡查发现与管护相关的问题并通报。 | 被发现一次扣2分;被红头文件点名通报扣5分。 | |||||
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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