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镇抱儿石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清泉镇抱儿石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浠水县清泉镇抱儿石村道路硬化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清泉镇抱儿石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由浠水县清泉镇抱儿石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扶持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浠水县清泉镇抱儿石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县清泉镇抱儿石村5组、6组,主要施工内容为:通村公路约1.5公里,路面宽3.5米,厚18公分。本项目的路基在外,路基按双方实际勘测结果另行合同。计划总投资共计28.5万元(含税费)。
2.2计划工期45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
2.3 所有原材料(如:水泥、石子、沙等)必须符合交通局乡村公路建设质量标准。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施工员资格证或砌筑工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或项目经理资格证的人员);投标人必须是持证本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同一公司或单位只能有一名持证人员参与,先报名者优先。自然人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报名、中标无效,一经举报并查实中标作废,并追究责任。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1日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止。
4.2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施工企业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7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止。
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始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本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30%,2016年年底付20%,剩余部分无质量问题2017年年底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清泉镇抱儿石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胡修志 (*******)
浠水县清泉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潘亚中(155*****619)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463
日 期: 2015 年12月16日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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