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屏大道店面招牌示范招标公告

晋屏大道店面招牌示范招标公告



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嘉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其晋屏大道店面招牌示范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委托单位

商品类别

商品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

数量

1

嘉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货物

晋屏大道店面招牌示范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一项

1.1 项目名称:嘉禾县晋屏大道店面招牌示范项目政府采购
1.2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JJZG2015-135
1.3 招标内容:晋屏大道店面招牌示范项目一项(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4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1.5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玖仟柒佰贰拾捌元整(*******.00)
1.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 时(北京时间)
1.7开标地点: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嘉禾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2.1.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指2015年1月-2015年6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2.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
2.1.6要求投标人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本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只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1.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1.8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12月15日2015年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由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原件,并留壹套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到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一概不退。
四、采购人名称:嘉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898
五、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
联 系 人:章露、周玲彤
电 话:****-*******/*******

2015年12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店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