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维保院内谈判公告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维保院内谈判公告
根据医院消防设施管理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对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维保进行院内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维保
二、响应方式:院内谈判(在符合技术条件前提下,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
三、预算:1.0万元
四、服务期:两年(2023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五、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报价文件编制(谈判时带至现场)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报价文件密封,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装订成册。所有证件均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缺少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作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报价清单(格式自拟);
2.具有相应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维保的营业范围内容,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4.提供近3年相关业务的维保业绩。
5.提供该设备的维保授权以及灭火药剂等设备配件的报价清单。
6.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八、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至2023年9月25日16:00。
2.报名地点: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苕溪东路2088号)门诊四楼采购中心(接受电话报名)。
(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质疑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572-*******
(2)采购联系人:叶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2-*******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监督投诉
1.投标人对该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2.地点: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苕溪东路2088号)门诊四楼纪检监察室
3.联系人:邵主任 联系电话:0572-*******
附件: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系统维保服务需求.doc
采购中心
20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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