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冶金工程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高水平跨学科、跨专业交叉人才及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参照“*****”示范学院建设要求,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安建大[2015]136号)和《关于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在学术方面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不予推荐。

二、 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遴选和接收等,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及处理推免过程学生的申诉等。

组 长: 李林波 马立建

副组长: 杨西荣 张 佩

成 员: 李小明 赵福才 张朝晖 胡 平 崔春娟 施瑞盟

刘莹莹 袁 艳 贾 青 刘漫博 康 彦 乔 柯

学院成立专业审核小组,负责对学生竞赛获奖及成果进行审核。

组 长:张朝晖 胡 平

成 员:崔春娟 施瑞盟 刘莹莹 袁 艳

三、推免生类型

我院推免生类型包括正常类型推免、本硕一体化推免及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共计三种类型。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仅能申报其中一种推免类型。除正常类型推免生外,其余类型推免生须在本校攻读研究生,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电子学籍档案。

四、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及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1.各类型推免生均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爱国奉献,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分记录,学业、学术等方面无不良影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和学术科技创新实践等活动。

(4)前三学年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3.0,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或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含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5%),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且选修课程及通识课程累计不及格的课程门次不得高于 1 门次。

(5)外语水平达到专业人才培养需求,CET4成绩≥425。

(6)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

(7)本科毕业后没有出国留学、就业、创业计划等。

2.正常类型推免生遴选及推荐条件

正常类型推免生需符合以下必备条件:

自主学习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3.5,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校期间参加学校规定的二类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团体赛排名前2)。

正常类型推免生选择我院继续攻读并取得硕士学位后,可推荐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3.本硕一体化推免生遴选及推荐条件

本硕一体化推免生按《冶金工程学院“本硕一体化”选拔培养实施办法》执行,从已通过中期审核的本硕一体化试点培养的学生中遴选及推荐。

4.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参照校团委相关文件,由学生向校团委提出申请,不参加学院的遴选。

5.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对于申报推免的学生,分别按照申报类型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加分构成,其中平均学分绩点为前三学年已修读所有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及加分由创新办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加分。每名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6分。

其中正常推免生加分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奖励一览表》,本硕一体加分参照《冶金工程学院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表》(附表1)。

五、 特别说明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只能申报一种类型的推免生,且在截止日期后不得更换类型。

2.各专业参照2024届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各类型推免名额分配,录取时按照正常类型推免、本硕一体化推免的顺序进行遴选。

3.若某专业符合推免生遴选及推荐条件的人选不足,原分配的推免名额退回,用于其他专业的本硕一体化推免类型推免。

4.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情况下,参军入伍服兵役,有文艺、体育等特长,参加学校国际交流项目、校际联合人才培养,或留本校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5.用于推免加分的获奖证书,第一单位必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6.学院推荐1名后备人选参与学校后备人选的竞争。加分标准按附表1规定执行,不得有不及格门次,CET4 成绩≥425,且须留本校攻读研究生,否则不得推荐后备人选。

7.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若满足学校推免生担任兼职辅导员遴选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可申请担任兼职辅导员,其中学业成绩等条件以本通知为准。

8.学生应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安排准备相关材料,个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推免资格。

9.学生须充分了解各类型推免生的相关政策,慎重考虑后申请推免。材料一经提交,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10.一旦取得推免资格,一般不得自行放弃,若因个人原因确定要放弃推免资格的,务必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

若学生在推免截止后放弃资格且导致名额作废,学院报送学校,将根据具体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六、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报名申请

时间: 9 月 12 日—9 月 13 日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制定《冶金工程学院推荐 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提交教务处审核并对学生进行公示。

符合学院推免生遴选及推荐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4年推免生申请表》(见附件,其中成绩绩点和排名由教学办统一填写) ,并提供以下相关佐证材料:①个人成绩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扫描件(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PDF扫描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_学生姓名”);②在校期间截止2023年9月1日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于获奖项目加分学生,将依据创新办下发的获奖认定结果进行认定;③在校期间截止2023年9月1日的CET等外语成绩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论文、专利、创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本硕一体化免试研究生的学生需通过研究生办公室组织的中期考核。

推免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提交地点和时间:9月13日(第3周周三)18:00前,纸质版材料交至雁塔校区工科楼1105B室 ,电子版发年级辅导员。过时不可更换申报类型。

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交推免生申请表或获奖材料进行加分认定等,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

时间: 9 月 14 日

由教学办和学工办对照推免生遴选条件,对报名申请人资格和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并根据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对申报学生按照申报类型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及公示。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由辅导员通知到本人。

第三阶段: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时间: 9 月 15 日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申报学生的材料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依据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学院推免名额,确定最终推免名单。

若推免名额未定,则会议先审定排名,待教务处公布推免名额后按照排序确定推免生最终名单。

第四阶段:公示及上报

时间: 9 月 15 日- 9 月 18 日

将推免生审核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和橱窗公示三天,广泛听取意见。教学办负责接收学生书面申诉。申诉期结束无异议后报送校教务处。

七、其他

1.推免阶段工作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学生未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推免工作要求及各阶段时间节点,引发后果自行承担。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推免生申请表或获奖材料进行加分认定等, 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及后期评优资格,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电子学籍档案。

3. 推免工作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关系到学生个人切身利益,考核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集体决策,程序透明,操作规范,严格公示环节,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有关工作。

冶金工程学院

2023 年 9 月 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研究生 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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