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西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推免质量,确保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高育松

成 员:王 景 俞 婷 安 燕 张宝林 李 莉

李升炜 陈 倩 李红霞 丁继光 曹正霞

李朝霞 李 娜 王芸霞 刘利平 张桂娟

姚小平 靳 洁 宁振业 党莉莉 刘 宁

李 瑶 马煜贤

二、适用类型

本方案适用于普通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推免生、“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专项(以下简称“本硕一体化”)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校内辅导员专项计划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由学校团委组织实施。

三、推荐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完善、细化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2. 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选拔的原则。在选拔工作中,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9月15-16日,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研招网管理系统https://yz.chsi.com.cn/)上传,并安排毕业班计算学生成绩,做好推荐研究生相关准备工作。

(一)普通推免研究生

1. 学生申请。9月17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PDF版学生成绩单)并登陆学校研究生院管理系统(http://210.26.109.51:85/)提交申请并完善相关信息。

2. 学院推荐。9月18-20日,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同时于20日将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输入管理系统并上报。

3. 学校审核。9月20日,学校对学院拟推荐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2024年学校拟推荐名单。

4. 名单公示。9月20日至9月29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5. 上报名单。9月22日,学校将推荐名单通过中国研招网平台上报教育部,推荐工作完成。

6. 联系单位。10月20日前,推免生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后进入报名界面。

推免生注册、填报志愿、复试通知发送、录取和交费等均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进行。推免生根据各招生单位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各专项计划要求报考。

报考注意事项:(1)考生同时可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2)考生可同时接收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3)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4)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5)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6)不同类型专项计划推免生报名时须选择规定的接收学校和专业。

(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

录取为“硕师计划”的研究生,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并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3年,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寒暑假集中面授等方式学习研究生基础课程。3年后到我校脱产集中1年学习核心课程,并完成教育硕士论文答辩,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硕师计划”研究生到任教学校报到前,甘肃省教育厅集中组织已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硕师计划”研究生要在本科学习期间或经过岗前培训后申请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24年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学年并通过每年年度考核者,于2027年9月持《202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要由任教学校签署任教满3学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意见)到校报到并入学。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不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研究生,户口、档案转至西北师范大学。

1. 学生申请。2023年9月17日,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登陆研究生院管理系统(http://210.26.109.51:85/)提交申请并完善相关信息。

2. 学院推荐。9月18-20日,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后将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输入管理系统并上报。

3. 学校审核。9月20日,研究生院、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拟推荐学生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创新精神、专业和特长等方面进行审核。

4. 组织复试。9月21日,学院对审核合格学生进行复试。对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推荐。

5. 组织签约。审核合格、复试合格学生需与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及《硕师计划培养协议书》。签约时间待教育厅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学校网页。签约成功后,填写《202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办理完签约手续者,拟录取为202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

6. 上报名单。9月22日学校将推荐名单通过中国研招网平台上报教育部,推荐工作完成。

7. 网上报名。拟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后进入报名界面,按要求选报相关专业,并在网上完成报名费支付。

【注意事项】

1.学校审查过程中有不符合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学生,不得替补。

2.“硕师计划”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照学校规定的教育硕士标准按三年缴纳,每年学费8000元,合计*****元。

3.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以推荐学生与教育局实际签约情况为准。

4.“硕师计划”为国家专项计划,不仅关系到学校指标,也关系到学校研究生招生指标,一旦签约不得违约。

5.申请“硕师计划”的本科生,必须在本科毕业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签约无效,取消推免资格,考生自主择业。

(三)西北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项目

项目实行“3+1+2”“本硕一体化”培养模式,即本科阶段学科专业学习3年、本硕过渡阶段1年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2年。完成4年本科阶段学习任务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的本科学士学位。完成2年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本硕过渡阶段1年为本科阶段。在此阶段,“本硕一体生”(注:“本硕一体生”即进入我校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模式的学生,下同)除了完成本科阶段的培养任务外,还要修读研究生阶段的课程。

本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1.接收计划:2024年我校“本硕一体生”计划接收大四学生100人,其中我院拟接收人数13人。

2.正式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自愿基础上与学校签订“本硕一体生”卓越中学教师培养协议书。不再参与普通推免生工作、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各种就业活动。未能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跟普通学生一样正常就业。

3.具体流程时间安排及报考注意事项参照普通推免生安排执行。

四、选拔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委培定向就业学生)并符合其他“推免生”推荐条件。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记录和无有效期内处分。

5.学业成绩优秀,在班级学业成绩排名前30%(人数取整),“硕师计划”“本硕一体化”项目推免生排名可依次顺延;所有学业成绩合格(辅修专业课程不计入成绩计算);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学生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五、推荐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加分项得分×20%。学业成绩和综合加分项得分均为百分制,其中学业成绩要求按照累计平均绩点换算成百分制。学业成绩计算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为准,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支教生和交换生按照教务管理系统实际成绩计算。

六、综合加分项细则

综合加分项得分是本科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加分项满分为100分,累计加分超过100分者按100分计算。综合加分项超过100分者,且学业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综合加分项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综合加分项内容及计分标准如下:

(一)科研类

1.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分类计分,A类论文每篇计6分、B类论文每篇计4分、C类论文每篇计2分、D类论文每篇计1分(A、B、C可累计,D最多计2分)。

2.著作。以第一作者出版且达到10万字的学术著作,A类著作每部计6分、B类著作每部计4分、C类著作每部计2分(A、B、C可累计)。

3.应用成果。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申请的发明专利等应用类成果,A类成果每项计6分、B类成果每项计4分、C类成果每项计2分、D类成果每项计1分(A、B、C、D可累计)。

4.科研项目。在校期间主持省厅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并结项计4分, 参与人计2分;主持学校立项“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并结项,每项计2分,参与人计1分。获得立项且未结项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均减半计分。以上可累计计分。

(二)成果奖励、竞赛获奖、荣誉表彰类

1.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各类研究及实践取得A、B、C、D类奖励分别计6、4、2、1 分(可累计)。

2.在各级政府部门、相关专业学会(含分委员会)组织或我校举办的各类竞赛中,个人或团体获三等及以上奖励者可计算加分。获国家级、省厅级、校级奖励分别计6、4、2 分(可累计)。

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有部门或学院公章)获奖计0.2分(最高计2分)。

奖励、竞赛获奖及荣誉表彰按证书或文件统计。

3.获国家级、省厅级、校级各类奖学金、各类荣誉称号或表彰者,分别计4、3、2 分(可累计)。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对参评群体有特别限定的各类奖学金不计分。

获学校各部门、各学院评选的各类荣誉称号、学院奖学金(有部门或学院公章)计0.2分(最高计2分)。

同一成果或活动在同类评比中获得各级奖励,按最高等次计分;成果奖励、竞赛类获奖、荣誉表彰等高于已经列出的等级或级别的按照最高分计。

(三)外语类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5分者计5分,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者计3分,同时通过者不累计。参加其他语种外语考试或者托福、雅思等考试参照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计分标准执行。

(四)学生发展服务类

在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或学院党支部、团支部、班委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期间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经本人申请、所在班级或任职服务组织集体评价认定、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可获得学生发展服务类加分。任职满一年计1分,任职满两年计2分,任职满三年计3分,只计一次,任职不满一年不计分。

(五)学院自设加分项目

英语、翻译、俄语、日语、阿拉伯语通过专业四级,合格者计3分,良好及以上计5分;通过翻译资格证考试三级计3分,二级计5分,一级计8分;通过国际日语能力测试二级计3分,一级计5分;对外俄语考试二级计3分,一级计5分。该项累计计分不超过13分。

(六)其他

1. 所有涉及科研成果、项目、获奖等认定以《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为依据。

2. 需计分的C类及以上科研类论文、成果、著作,学院须组织3人以上专家进行答辩,通过后再计分。

3. 奖励分值涉及的各种奖项、成果等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七、各班级名额分配

(一)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我院2024届毕业生共计63

推免生名额,其中:普通计划25名,“本硕一体化”专项计划13

,硕师计划24

,校内辅导员专项计划1名。

序号

班级

人数

普通

计划

本硕一体

计划

硕师

计划

辅导员

计划

研究生

支教团

1

20级英语1班

38

3

2

5

1

16(全校)

2

20级英语2班

36

3

2

5

3

20级英语3班

38

3

2

6

4

20级英语4班

30

3

2

3

5

20级英语5班

36

3

2

5

6

20级翻译1班

25

2

2


7

20级翻译2班

22

2

1


8

20级俄语班

22

2



9

20级日语班

22

2



10

20级阿拉伯语班

25

2



合计

294

25

13

24

1

16(全校)

(二)名额分配注意事项

1.普通计划:①英语、翻译、小语种专业均可推荐普通推免生。②学业成绩优秀,要求专业成绩排名在30%之内(人数取整)。

2.本硕一体化:仅限英语和翻译专业学生。

3.硕师计划:①仅限于英语专业学生。②学业成绩排名在30%以内(人数取整),可依次顺延。③学校审查过程中有不符合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学生,不得替补。④申请该计划的本科生,必须在本科毕业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签约无效,取消推免生资格,考生自主择业。

4.辅导员计划:①学业成绩要求原则上和普通推免生相同。②原则上为党员或预备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③报名人数超过1人时,由学院组织面试。

5.研究生支教团计划:①全校范围内选拔16名学生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进行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活动。②学生自行在校团委报名。

(三)公费师范生班级具备保研资格的学生,如不能按期向学院提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则取消其保研资格。空出名额可以按“普通推免计划”“本硕一体化”“硕师计划”的顺序,在英语专业所有申请学生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学业成绩高者优先。

九、其他

1. 凡在研招网接收待录取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 推免生在2023年10月20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资格。本人可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3. “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工作由团委负责。

4.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31-**************



西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研究生 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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