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智能营销助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邮保险智能营销助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中邮保险智能营销助手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中邮保险智能营销助手项目
2、采购编号:CITCC-CPI********
3、项目概述:公司为解决营销人员的问询需求,因此建设银保渠道智能销售助手,打破时空限制、实现即问即答、让线上咨询更高效、服务不中断,从而提升渠道营销人员销售能力。
4、采购内容:
通过采购成熟度较高且符合业务发展需求的智能营销助手系统为渠道营销人员提供统一的平台,从而可大幅节省人工查询时间、提升服务效率,且销售助手知识覆盖全,可以随时获得精准、易理解的回答,为渠道营销人员提供更便捷人性化的服务。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
(5)供应商须满足监管对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服务商的相关要求,并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6)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邮政企业相关规范,如所提供产品及服务在《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审查范围内,须通过网络安全审查。
(7)供应商须有2019年1月1日以来实施银行、保险公司智能营销辅助系统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日期页、合同清单页、合同关键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可在清单里标明采购数量、产品和服务信息等,并加盖公章。如所提供合同案例签署主体非本项目供应商,应出具相关说明文件,明确该合同实施主体并加盖双方公章,未提供的,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原厂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原厂公章)和原厂维保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原厂公章,原厂自行参加也须提供原厂维保服务承诺函)。
(10)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1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2)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13)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4)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注:参与磋商的主体应与购买文件的主体一致。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文件款请采用汇款方式汇至代理机构账户(可个人汇款,汇款时须备注供应商名称),账户信息见“10、联系方式”。付款后,请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下载: CA办理及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如遇平台注册及系统使用方面,请拨打400-898-8881(周一~周五9:00-17:00),CA使用问题可联系CA客服 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注:报名时须上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竞争性磋商公告截图、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文件款汇款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如有)和税务信息表。税务信息表须包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及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邮箱(须提供盖章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版)。磋商文件款发票为电子发票。
如因采购失败重新采购时,对已购买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不重复收取磋商文件款。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须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递交截止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递交文件截止时,现场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解密。 (2)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8、递交截止: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加密版的完整响应文件的磋商将被否决;并在2023年10月16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未按时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进行签到的供应商的磋商将被否决。
供应商须合理安排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应选择在工作时间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出现问题时可联系平台客服解决。
(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地点均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B座4层第九会议室。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以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和CA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进行现场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邮寄到指定地点,采取邮寄方式的,如因供应商或快递公司等原因导致的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导致响应文件污损、损毁等影响专家评审的,由此造成的响应文件被否决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选择邮寄的供应商请在磋商当天在网络环境良好,不影响电子版解密的环境下,远程等待采购代理通知进行线上签到和解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上午9:45(北京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磋商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张化雪、叶凯晴、闫博
电子邮件:zhanghuaxue.zgtj@chinaccs.cn、yekaiqing0118.zgtj@chinaccs.cn
银行信息:以下信息用于响应文件款和保证金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2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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