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招 标 公 告1.招 标 条 件上 安 南 新 非 字 涌 整 治 工 程 已 由 相 关 文 件 批 准 建 设 , 招 标 人 为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丹灶 镇 百 畅 水 利 投 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出 资 人 为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丹 灶 镇 城 建 和 水 利 办 公室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 政 资 金 。本 项 目 上 安 南 新 非 字 涌 整 治 工 程 的 招 标 范 围 招 标 方 式 招 标 组 织 形 式 已 由相 关 文 件 核 准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工 程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1 建 设 地 点 :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丹 灶 镇2.2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 丹 灶 镇 上 安 南 新 非 字 涌 整 治 工 程 位 于 丹 灶 镇 上 安 社 区 , 整 治起 点 位 于 东 平 水 道 , 终 点 接 入 樵 金 路 涵 管 进 口 。 工 程 整 治 内 容 为 : 1 新建 混 凝 土 U型 渠 662米 2 新 建 污 水 管 652米 3 河 道 清 淤 4重 建 过 路 涵 4座 。2.3 计 划 工 期 : 150 日 历 天 , 具 体 开 工 日 期 以 招 标 人 书 面 通 知 或 监 理 单 位 签 发开 工 令 日 期 为 准 。2.4 本 招 标 工 程 共 分 1个 标 段 , 各 标 段 招 标 内 容 规 模 和 招 标 控 制 价 最 高 投 标限 价 :2.4.1 招 标 内 容 及 规 模 : 本 工 程 设 计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范 围 内 的 施 工 总 承 包 , 包
括 招 标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范 围 内 的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单 位 工 程 验 收及 缺 陷 责 任 期 阶 段 的 全 过 程 施 工 。 具 体 工 程 内 容 以 招 标 人 提 供 的 施 工 图 纸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招 标 文 件 相 关 资 料 为 准 。2.4.2招 标 控 制 价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为 : 3,892,232.03元 。2.5 承 包 方 式 : 包 工 包 料 包 工 期 包 安 全 包 文 明 施 工 , 综 合 单 价 包 干 固 定 总 价 包 干 。2.6 工 程 质 量 要 求 : 执 行 国 家 省 或 行 业 现 行 的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及 规 范 ,须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或 以 上 。2.7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要 求 : 符 合 国 家 省 市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相 关 规 定 。
3.资 格 审 查 方 式本 工 程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合 格 全 数 入 围 的 方 式 确 定 合 格 投 标 人 。4.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投 标 人 应 具 备 承 担 本 工 程 施 工 的 资 质 条 件 能 力 和 信 誉 ,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4.1 法 人 资 格投 标 人 应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并 依 法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处 于 有 效 期 。4.2 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资 质 要 求4.2.1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承 接 本 工 程 所 需 的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或 以 上
资 质 。4.2.2 本 工 程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4.3 投 标 人 须 持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4.4 投 标 人 应 有 良 好 信 誉 , 必 须 通 过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和 佛 山市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系 统 办 理 信 用 信 息 登 记 备 案 。4.4.1 凡 是 参 与 佛 山 市 水 利 工 程 招 投 标 活 动 的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主 体 均 应 按 照 省 水利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水 利 厅 关 于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的 管 理 办 法 的 通知 粤 水 规 范 字 2019 1 号 及 佛 山 市 水 利 局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局 佛 山 市 政 务 服 务 数 据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管 理办 法 的 通 知 要 求 在 省 水 利 厅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录 入 信 用 信 息
和 在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佛 山 市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系 统办 理 信 用 信 息 登 记 备 案 。4.4.2 凡 在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佛 山 市 水 利 局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项目 信 息 公 开 共 享 专 栏 广 东 省 水 利 厅 门 户 网 站 公 布 禁 止 参 加 市 内 或 省 内 水利 工 程 建 设 投 标 期 限 内 的 单 位 企 业 不 得 参 加 佛 山 市 水 利 工 程 的 投 标 。4.4.3投 标 人 须 按 照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等 六 部 门 关 于 规 范 招 投 标 市 场 秩 序 遏 制 弄 虚 作 假 等 违 规 行 为 的 意 见 佛 发 改 招 2013 11 号 的 要 求 ,在 投 标 文 件 首 页 签 署 诚 信 投 标 承 诺 书 ,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并 盖 单 位 公章 。 对 于 拒 签 或 不 按 要 求 签 署 承 诺 书 的 投 标 人 ,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否 决 其 投 标 。4.5 对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要 求
4.5.1 对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须 具 备 注 册 于 投 标 人 本 单 位 的 水 利 水 电 工程 专 业 二 级 或 以 上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 并 持 有 有 效 的 水 行 政主 管 部 门 或 其 授 权 机 构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B证 投 标 人可 提 供 所 在 省 份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其 授 权 机 构 颁 发 的 电 子 证 照 打 印 件 。4.5.2 投 标 人 拟 派 驻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佛 山 市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系 统 登 记 备 案的 人 员 中 选 取 。 省 外 进 粤 企 业 , 拟 派 驻 项 目 负 责 人 还 必 须 在 省 水 利 厅 办 理了 信 用 信 息 录 入 手 续 , 并 提 供 相 应 的 证 明 材 料 。4.5.3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不 得 在 其 他 在 建 水 利 项 目 中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备 注 : 在 建水 利 项 目 是 指 在 开 标 之 日 前 主 体 工 程 尚 未 通 过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的 中 标 价 大于 或 等 于 400 万 的 水 利 工 程 项 目 。
4.5.4 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半 年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当 月 往 前 顺 推 6 个 月 , 为 拟 派项 目 负 责 人 缴 纳 社 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的 扫 描 件 为 准 。4.5.5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如 有 参 与 其 他 工 程 投 标 的 情 况 , 必 须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说 明 。投 标 人 应 慎 重 考 虑 选 派 一 名 项 目 负 责 人 参 加 多 个 工 程 项 目 的 投 标 竞 争 , 如 拟 派 项目 负 责 人 在 两 个 及 以 上 工 程 项 目 均 中 标 的 , 只 能 按 照 不 同 工 程 项 目 中 标 通 知 书 发出 的 时 间 先 后 , 担 任 本 企 业 最 先 中 标 项 目 的 投 标 项 目 负 责 人 。 后 确 定 该 企 业 为 中标 人 的 工 程 项 目 的 招 标 人 将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 投 标 人 隐 瞒 中 标 项 目 获 取 中 标 的 ,按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查 处 。4.7 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信 誉 要 求
4.7.1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 破 产 状 态 。 此 处 所 指 的 冻结 , 是 指 被 冻 结 的 财 产 影 响 到 投 标 人 或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履 约 能 力 。 其中 财 产 被 全 部 冻 结 的 , 应 当 不 具 备 投 标 资 格 财 产 被 部 分 冻 结 但 不 影 响 投标 人 对 本 项 目 履 约 能 力 的 , 具 备 投 标 资 格 。4.7.2 没 有 受 到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此 处 所 指 的 处 罚 , 是 指 依 据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作 出 的 有 关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且 该 行政 处 罚 信 息 已 按 照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制 度 公 开 , 除 此 之 外 , 其 他 以 通 知 通 报等 形 式 或 依 据 规 范 性 文 件 对 投 标 人 投 标 资 格 作 出 的 限 制 , 不 属 于 此 处 所 指的 处 罚 范 畴 。
4.7.3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和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生 产 事 故 。 此 处 骗 取 中 标 是 指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所 作 出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中 所 认 定 的 违 法 行 为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则 以 司 法 仲 裁 机 构 等 出 具 的 生 效 文 件予 以 认 定 , 其 中 的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是 指生 效 文 件 认 定 的 重 大 事 故 等 级 达 到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条例 的 标 准 最 近 三 年 是 指 该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投 标 邀 请 书 发 出 之 日 起往 前 顺 推 三 年 , 以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或 司 法 仲 裁 机 构 等 出 具 的 生 效 文件 的 落 款 时 间 为 准 。4.7.4 根 据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启 用 执 行 联 动 机 制 决 定 书 和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的 要 求 , 投 标 人 若 为 名 单 上 的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不 得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4.7.5 根 据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等 8部 门 关 于 在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事 项 中 进 行 信 用信 息 查 询 和 实 施 联 合 奖 惩 的 通 知 佛 发 改 信 用 2019 1号 , 对 被 佛山 市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列 入 失 信 名 单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4.7.6 根 据 佛 山 市 政 务 服 务 数 据 管 理 局 等 10部 门 关 于 深 化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投 标 制 度 改 革 促 进 经 济 高 质 量 发 展 若 干 措 施 的 通 知 佛 政 数
****** 号 , 尚 处 于 限 制 参 与 佛 山 市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投 标 期 内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5.招 标 文 件 图 纸 等 资 料 的 获 取
5.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可 于 2023年 9月 18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录 佛 山 市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图 纸 等 资 料 。 具 体 操 作 方 法 请 浏览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网 站 交 易 指 南 中 的 工 程 交 易 栏 目 。 网 址 :http://ggzy.foshan.gov.cn ,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 0757-
******** 0757-
********。5.2 招 标 文 件 一 经 在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发 布 , 视 作 已 发 放 给 所 有 投 标 人 发布 时 间 即 为 发 出 招 标 文 件 的 时 间 , 各 投 标 人 应 及 时 下 载 电 子 版 招 标 文 件 及图 纸 供 下 载 的 招 标 文 件 有 PDF 和 WORD版 本 时 , 若 有 不 一 致 , 以 招 标 人 盖章 的 PDF版 本 招 标 文 件 为 准 。 否 则 所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
6.投 标 保 证 金6.1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交 6.0万 元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6.2 投 标 人 可 自 行 选 择 采 用 现 金 或 投 标 担 保 的 形 式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7.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7.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7.1.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10月 10日 9时 30分 。7.1.2 开 标 时 间 : 2023年 10月 10日 9时 30分 。7.1.3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起 止 时 间 与 开 标 时 间 是 否 有 变 化 , 请 密 切 留 意 招 标 澄 清 答
疑 补 充 修 改 等 文 件 中 的 相 关 信 息 。7.2 投 标 人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前 将 加 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通 过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成 功 上 传 , 开 标 地 点 :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南 海 分 中 心 指 定 开 标 室 地址 :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桂 城 街 道 夏 南 路 58号 方 舟 一 号 建 筑 产 业 中 心 大 楼2层 。7.3 开 标 当 日 , 投 标 人 可 结 合 实 际 选 择 是 否 到 场 参 加 开 标 会 。 投 标 人 如 到 场 参 与开 标 会 的 , 其 参 加 开 标 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须 具 有 交 易 员 资 格 。8.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适 用 于 公 开 招 标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南 海 分 中 心 网 以 及 广 东 省 招标 投 标 监 管 网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发 布 。 公 告 内 容 不 一 致 时 , 以 佛 山 市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发 布 的 为 准 。9.其 他9.1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少 于 3个 的 , 招 标 人 应 当 依 法 重 新 招 标 。9.2 参 与 投 标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须 具 有 交 易 员 资 格 。9.3 本 次 招 标 采 用 的 评 标 办 法 是 综 合 评 估 法 。
10.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异 议 受 理 单 位 :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丹 灶 镇 百 畅 水 利 投 资 建 设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丹 灶 镇邮 编 :
******联 系 人 : 徐 工电 话 : 0757-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广 东 恒 展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九 江 镇 上 东 奇 腾 路 17号 三 楼联 系 人 : 黎 工
电 话 : 0757-
********传 真 : 0757-
********邮 编 :
******电 子 邮 件 : gdhzgc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