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松树窝建筑用花岗岩矿基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松树窝建筑用花岗岩矿基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GKFW******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松树窝建筑用花岗岩矿基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项目已列入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松树窝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与肇庆市区直线距离约18km,行政区划隶属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管辖,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和砂质高岭土矿,矿区面积1.288km2,生产规模800万m3\/年。本矿山项目估算基建投资约9.80亿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广东省肇庆市松树窝建筑用花岗岩矿基建工程〔主要包括矿山开拓系统(含首采平台施工)建设、生产线建设(包括生产线土建、非标制安、钢结构厂房,除尘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内部电力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厂区照明系统等)、办公区及生活区建设、长皮带廊道工程建设(含廊道平硐工程)、码头仓储区建设、内、外部电力工程、引水工程、矿山主要、辅助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矿外道路建设等〕建设前期、建设期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及与项目相关的跟踪审计。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前期工程审计

1)熟悉本项目与各参建单位的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关注合同中预付款、计量支付款、结算款的条款是否存在缺陷和矛盾,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2)全面熟悉、了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3)对本项目建设前期工程施工、设备(安装)、材料采购等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4)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5)工程造价管理业务培训。

(2)建设期间审计

开展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每周定期进驻施工现场进行跟踪审计工作,协助甲方准备竣工验收工作,其中包含:

1)检查本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完整性;

2)对本项目建设期间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材料采购等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3)检查本项目合同款项支付、工程索赔、材料价差核定的合规性情况,并出具审核意见;

4)检查设计变更依据是否充分,变更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变更组价定额套用是否准确,组价是否合理;

5)本项目建设期间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3)竣工结算审计

1)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资料是否完整,工程量变化和套用相关清单单价是否与跟踪审计审核情况相符;

2)对照建设工程合同条款,检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

3)审核工程索赔资料的论据是否合理,内容是否真实,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参考意见;

4)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核实,以确保实际施工与竣工资料相符;

5)通过对该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将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交工验收、达产验收阶段存在的问题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6)审查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支付证书、竣工结算总说明等竣工资料编报情况;

7)与竣工结算审计其他相关工作。

具体项目及跟踪审计工作任务清单详见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2.3 计划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所有矿山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全部结束止。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业绩、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住建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个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基建工程的跟踪审计任务,以及单个工程造价1亿元(含)以上的基建工程的交(竣)工结算的项目负责人,且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工作组其他人员8人,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其中土建工程专业1人、安装工程专业1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5人(其中土建工程专业3人、安装工程专业1人、交通运输工程专业1人)。

上述8人中至少2人为专职驻点工作审计人员2人(中职及以上职称资格且至少1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长期驻点办公。

除满足以上条件要求人员外,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工作内容、工作阶段,适当增加人员配备,投标企业应严格按照基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机构人员配备表进行咨询服务,不得随意更换。

(3)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5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9月27日。招标人将于2023年10月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529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21层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 话:186*****57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跟踪审计 基建工程 花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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