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信息安全设备招标公告
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信息安全设备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信息安全设备(项目名称)已列入2023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概况:主线K0+000-K52+792段、崧厦互通连接线K0+000-K6+533段、越东路连接线K7+900-K9+350段范围内的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包括监控系统(监控外场设施、监控分中心计算机系统等)、通信系统(传输设备、专用通信设施等)、收费系统(营运稽核、高速营收、稽核打偷等)、隧道机电系统(隧道内电光诱导标、隧道入口管控子系统等)、主线道路照明及智慧灯杆、智慧高速基础支撑设施(基础设施数字化、综合感知管控设施、专用通信设施、云控平台、能源保障设施、服务区和隧道智能设施等)、智慧应用场景(车路协同、伴随式信息走廊、智慧服务区、智慧隧道、主动管控、准全天候通行诱导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等的采购、供货、施工安装完成、相关软件开发、调试、测试、施工图补充设计的配合工作、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2.2招标范围: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信息安全设备;
2.3服务期:5年;
2.4标段划分:
包件1: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网络安全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包件2: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数据安全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资质;
3.2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2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5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招标清单标项设备须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性有效授权证明文件(需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生产厂商和授权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品牌(指生产厂商的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投标同一包件。同一品牌(指生产厂商的品牌)可以参加不同包件投标,参加不同包件投标时,可以用同一家单位,也可以用不同单位。
包件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000万元。(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指主要设备(防火墙)所代理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代理商自身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两者条件均需满足)
3.6.2包件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000万元。(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指主要设备(态势感知平台)所代理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代理商自身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两者条件均需满足),本包件所有设备要求同一品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9月2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9月2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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