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水佳苑10#、11#、12#、13#、19#楼第三方工程检测
津水佳苑10#、11#、12#、13#、19#楼第三方工程检测
本比选项目为津水佳苑10#、11#、12#、13#、19#楼第三方工程检测项目,比选人为沧州铁师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项目名称:津水佳苑10#、11#、12#、13#、19#楼第三方工程检测。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津水佳苑10#、11#、12#、13#、19#楼及周边车库、北侧规划路,总建筑面积约*****㎡。
2.3质量标准:检测及时准确、数据真实、分析合理、评价正确,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4建设地点:沧州市高新区。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检测内容完全完成,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方和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要求。
2.6比选范围:见证取样材料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 节能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拉拔试验、防雷检测、市政道路检测、安置区配套小市政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
2.7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分为1个标段。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4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0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层914室获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申请人报名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比选文件和相关资料。
注:领取比选文件时请携带比选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申请单位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4.3比选文件 6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30,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层915开标室。
5.2 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
六、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沧州铁师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瀛海路沧州创基信息产业园7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吕经理
电 话:186*****671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一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层
邮 编:******
联 系 人:曹经理
电 话:18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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