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程66条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共青城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程66条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共青城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程(66条路)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共行审发【2022】355号、共行审发【2023】42号、共行审发【2023】2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共青城高创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共青城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程(66条路)(66条路),建设地点位于共青城市境内甘露镇、江益镇、金湖乡、苏家垱乡、泽泉乡。本次建设包含66条乡村道路,共计里程88.14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防护工程、路灯、排水沟、广告牌、标志标牌等。本工程总概算约为*****.1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76.48万元。
2.3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10月开工,2024年4月竣工,施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全线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
2.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业绩最低要求、信誉最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见附录1、2、3、4、6。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成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71847489001.png">*****8171847951002.png">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中报名,并在系统规定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各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咨询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通非自动评审业务模块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www.jxsggzy.cn/web/bzzx/******/********/b5f55a74-20ac-4206-b2d4-******b3e03b.html)。
6.需要另外说明的事项
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共青城高创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裴先生 电 话:180*****629
招标代理机构:共青城元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朱意军 电 话:183*****333
招标监督单位: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
受理投诉电话:133*****888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8年9月以来,以交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工程建安费*****万元及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或大中修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
注: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国家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3、近三年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4、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串通等投标违法行为。 6、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近3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标段划分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人 |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并在本单位从业登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 9人 | 具有交通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公路行业相关监理人员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录6试验检测、办公、交通设备配备要求(最低要求)
仪器、设备与设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试验测量仪器 | |||
稳定度仪 | 台 | 1 | |
击实仪 | 台 | 1 | |
恒温静水天平 | 台 | 1 | |
平整度仪(3米直尺) | 根 | 1 | |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 台 | 1 | |
弯沉仪 | 台 | 1 | |
恒温恒湿养护室 | m2 | 10 | |
全站仪 | 台 | 1 | |
水准仪 | 台 | 1 | |
电子称、游标卡尺、量筒 等等配套用品 | 配用 | ||
二、办公设施 | |||
台式机 | 台 | 2 | |
A4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
彩色扫描仪 | 台 | 1 | |
数码相机(800万像素以上) | 台 | 1 |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
传真机 | 台 | 1 | |
三、交通设施 | |||
工作用车 | 辆 | 1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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