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所需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所需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代码: ****************00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数量: 1批
项目名称: 曹妃甸区垦区治安分局所需办公设备
项目联系人: 张振臣 刘成宜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所需办公设备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曹妃甸区垦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区育才街中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洪峰138*****34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大街27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振臣 刘成宜****-*******
采购预算金额:833950.00
采购用途 : 大型打字复印传真扫描一体机1台;台式电脑35台;笔记本电脑28台;彩色打印机20台;小型打印复印传真扫描一体机20台;便携式打印机30台;净水机10台;电视2台;洗衣机4台;摄像机19个;照相机30个;碎纸机20台;USB外置刻录机15台;高拍仪15个;录音笔30支;档案装订机15台;户籍专用针式打印机5台;行车记录仪(带夜视)20部。(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按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购招标文件时带复印件,投标时带原件)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至少2名以上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和其曾经服务的项目名称); (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良好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有效文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该项目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法人。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到曹妃甸区检察院办理《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检察院联系电话:******* 139*****492)。 4、从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如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采购中心(曹妃甸区财政局一楼,建设大街273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2-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2-18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14时5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14时50分
开标地点: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三楼评标室。(地址:新城大街唐海路西150米)。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采购批号:CFDQZFCG201512A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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