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墅厂区B-5幢光学研制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垃圾外运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墅厂区B-5幢光学研制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垃圾外运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公 告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墅厂区(B-5幢)光学研制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垃圾外运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墅厂区(B-5幢)光学研制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垃圾外运工程
招 标 公 告
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墅厂区(B-5幢)光学研制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低价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垃圾外运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施工分包单位。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今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分包合同的依据。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墅厂区(B-5幢)光学研制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民风路396号。
3.工程概况:
建筑占地面积2917㎡,本次改造总建筑面积:9020.96㎡。本次改造对原有建筑面积保持不变。本项目改造厂房为三层,是一座混凝土结构的丙类多层厂房,本建筑原建筑平面总尺寸约为79.8mX35.8m,一层层高8m,二、三层层高为7m。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4.1.招标范围:本工程内所有垃圾外运(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实体拆改产生的废渣土、施工中切割或撒落产生的余料、材料包装用品、人为原因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等施工区垃圾、现场临建拆除产生废料废渣、碎石块、废砂浆、砖瓦碎块、混凝土块、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料、废木材、泡沫制品等施工现场所有垃圾)。投标人负责按合同要求完成垃圾归堆、上车(装车及卸车)、运输、处理等全部工作。招标人因为贯标要求或若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分类的投标人必须按相应的要求装车和卸车。垃圾运输申报等相关手续由投标人统一办理(投标人必须办理处置申报手续及市容监察、卸车点、安全等相关手续)。
4.2.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保清洁、包运输、包机械设备的招标形式。建筑垃圾上车人工及机械器具(包含但不限于挖机、铲车)、车辆出门保洁,环保协调、城管协调、特殊时段外运车辆的升级和渣土消纳及所有相关费用的缴纳。
5.工程规模:车型一 600车(小车)、车型二100车(大车),详见招标清单。
6.工程暂定计划进场时间 2023年09月20日,计划完工时间 2024年 1 月20日,总工期 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付款条件:
本工程无预付款;
月度支付:每月支付至上月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以此类推;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
支付时间为招标人收到中标人上报工程款支付申请后60天内,且招标人收到开发商相应的工程款。
竣工验收合格且办理完结算6个月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
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若无返修扣款事项,则于工程整体竣工验收24个月无息付清。
水电费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费用按结算金额的1.5%计取,并在结算中扣除。
8、投标保证金
新引进分供方或与公司无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参与投标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元,于投标截止前以通过云筑网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9.招标主体: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上海分公司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其他:/
二、投标人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项目所在地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装修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4.非中建三局《专业分包商名册》中不合格单位。
5.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6.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做废标处理,且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 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 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以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存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3个月(需提供社保缴纳登记等证明材料 )。
9.与中建三局无不良合作记录;不在《中建三局涉诉分供商限用名录》和《信用中国》失信惩戒范围内。
10.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附件(云筑网附件已有且未过期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本项目工程委托书)。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
2 | 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盖单位公章) |
3 | 项目所在地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装修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盖单位公章) |
4 |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
5 | 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不低于3个月) |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云筑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分供方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进行信用评价。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用不计息返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无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6. 不予退还情形:
6.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标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上海经理部联系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金桥大厦17楼
联系人1: 李博150*****392
项目部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民风路396号。
项目经理 陈 刚181*****892
商务经理 李菊梅134*****553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盖单位章)
年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系公司(住址:)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为代理人,参与贵司项目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代理人声明:我系上述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标签: 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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