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F*****

  2、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28.00万元

  6、最高限价:28.00万元

  7、采购需求: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安徽省铜陵市石城大道中段和天津路交叉口,根据采购人要求拟采购一名物业服务单位负责该单位的保洁、保安、停车场管理及日常养护等相关服务工作。

  8、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9、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后,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对此项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质疑。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2、磋商文件价格:无。

  3、报名方式:不需要现场报名,磋商文件在铜官区政府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如有修正,将在网站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公布,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10月08日下午15点00分

  2、磋商地点:铜陵市铜官区公共服务中心(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11号(华安证券淮河大道营业部对面)二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时间:2023年10月08日下午15时00分

  2、地点:铜陵市铜官区公共服务中心(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11号(华安证券淮河大道营业部对面)二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大道中段和天津路交叉口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81*****802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井湖大市场5栋二层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83*****468

  七、公告期限

  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八、磋商保证金: 无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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