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费县第三水厂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临沂市费县第三水厂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临沂市费县第三水厂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费县自来水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费县鑫城综合办公楼3楼 联系方式:****-*******
三、项目名称:费县第三水厂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XZFCG-2015-120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
离子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实验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具体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3、属于合法制造单位或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4、提供的资格资质均真实有效。
5、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向代理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7、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获取文件:
提供年检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包括离子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低本底α/β测量仪);至少有2个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饮用水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留存,在封面注明“费县第三水厂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报名资料”字样,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地点: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
时间: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3日每日08:30时~11:30 时,13:30时~16:30时(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1月7日14时00分;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投标企业在2016年1月6日下午17: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联系电话:********858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zwfw.feixian.gov.cn/)、。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费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1*****639
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152*****977
标签: 实验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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