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会计服务,法律服务,安保服务费用直接采购公告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会计服务,法律服务,安保服务费用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202*****493
项目名称: 会计服务,法律服务,安保服务费用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3400
需求详情:

满足服务要求

服务周期: 92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赵思宇
联系电话: 151*****420
联系座机: 0469-*******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服务 会计服务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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