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电梯、自动扶梯与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电梯、自动扶梯与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电梯、自动扶梯采购与安装(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长沙会展中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是在总承包下的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分包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
2、工程规模: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的电梯及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电梯17台(其中含消防梯3台,观光梯2台),自动扶梯12台(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相关章节),项目投资额约2800万元。
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的电梯及自动扶梯设备的深化设计、设备制造、采购供货(含软件编制和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专用检测仪器仪表)、装配(含出厂前试运行和检测)、包装、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含单机试车和联动调试)和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服务。以及包括和招标人的协调配合工作,及与建筑、装修、结构、低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等相关专业的接口配合,以及24个月的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故障排除与修复。
2、交货时间与安装工期:本项目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62天,计划2016年2月20日开始供货及安装,2016年6月10日完成安装(按电梯安装进场时间分批供货,具体时间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由业主或总包单位通知。中标的电梯供应商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安装完成后即进行调试,调试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及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
3、交货地点: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工地
4、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4个月,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但应按总承包标段分别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其中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包括:电梯13台(其中含消防梯3台,观光梯2台),自动扶梯12台。
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包括:电梯4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可以是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要求:
2.1注册资金(实缴)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3200万美元。
2.2须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A级资质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2.3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具有一个及以上的合同为本项目所投同品牌货物,单个合同安装台数不少于20台的大型公共建筑的客梯、自动扶梯的供货和安装业绩(须提供拟投品牌电梯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起算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甲方的签订日期为准)。
2.4在长沙市内注册有分公司(提供该机构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能提供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其他相关服务。
3、如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则其代理的电梯制造商除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外,同时须满足如下要求:
3.1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代理商注册资金(实缴)须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同一品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电梯制造商及代理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月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2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敬请留意。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影印件。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九、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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