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围栏棚架拆安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DYZB-2023IW0I5-DZ)
项月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围栏棚架拆安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
自筹资金1200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大有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I项目概况:为川渝地区钻井队试油队钢结构彩钢瓦棚架钢结
构帆布棚架围栏简易节水装置的拆御安装以及零星维修。2.2招标范围:
必
钻井队试油队约50部钻机钢结构彩钢瓦棚架钢结构棚架围栏简易
节水装置的拆卸安装以及零星维修。钢结构棚架主要包括循环系统机泵房
泥浆料台等棚架,总面积大约1000m2左右,井场围栏长度约400m左右含井
场大门和后门)。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临时雨棚拆安服务。2.3招标项目名称:
围栏棚架拆安服务。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作业现场。2.5服务期
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履约金额达到合同签订金额为止,若合同履约期
满但合同履约金额未达到合同签订金额的,招标人有权选择继续执行本合同至
合同签订金额止:。2.6本项目预估金额1200万元含9%可抵扣增值税,木项目
工作量仅为预测,结算时中标人按招标人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结算,招标人
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本次招标采用单项
单价限价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2.7技术标准和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围栏棚架拆安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围栏棚架拆安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统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
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
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
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
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3.3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钢结
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并提供有效的安金生产许可证范围:建
筑施工),GB/T19001/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GB/T24001/IS014001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GB/T45001/1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资质证明扫描
件。
(2)非四川省投标人需要提供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发的四川省省外
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其他类似证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扫描
件。
3.4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保证至少具备4组队伍同时施工的能力每组至少5个
人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各市应急管理局签发的高处作业证高处维
护安装拆除作业)数量3个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起重机械指挥Q1证或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签发的信号司索工证1个)。
提供施工人员明细表和有效证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身份证为准,同时
提供上井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工伤保险和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投标人为其连续
购买社保的缴费明细。人员配比不满足人员证件社保不对应的不计队伍数量
3.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书面承诺,未提供相关承诺函,投标将被否决。
3.5.1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作业包含节假口,投标人不
得以任何理由耽误上井施工时间。
3.5.2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第三方的协调,包括与当地村民在.上地和青苗赔偿发生
纠纷时的协调处理,并承担协调处理费和因地方农民堵路造成的所有误工费用
等。
3.5.3现场服务人员优先使用招标人推荐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3.5.4负贵对招标人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培训资料及培训合格结果作为结算
依据。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出现违约
情况,或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近三
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
3.6.2投标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http:/ww.gsxL.gov.cn/):同时在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ht1p:/2xgk.court..gov.cn/)。以上信息以评委现场查
验结果为准。
3.6.3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
未被中国石油集团1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在近三年(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未发生一般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
事件和较人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应针对该条要求提供书面承诺:若发生投
标人隐瞒或承诺不属实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
格,投标保证金不再返还:若投标人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
,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3.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如有,由招标人
出具证明):
(1)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
过合同违约或发生过纠纷的:
(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发生过违法用工行为。
(3)投标人因违反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规定被处罚的
(包含但不限于被限制准入及暂停交易等)。
(4)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且在承包商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9日09时30分到2023年09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具体购买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52号地铁号线文殊院站G出口嘉好
弗斯达酒店文殊院店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52号地铁一号线文殊院站G出口嘉好
弗斯达酒店文殊院店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
7.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7.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1.3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及缴费账户: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18280933716028-61105880
电子邮箱:cqdz02cqdzjs.com.cn
标书购买缴费账户: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缴费账户开户银行: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
账号:170101040003840
银行联行号:313653000329
转款时请注明:CDDYZB-2023FW015-DZ号标书费
7.1.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邮件
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cqdz02cqdzjs.com.cn: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wod版附件1公司营业执照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标书购买缴费回单。
注:现场购买标书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
7.1.5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
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详见投标意向书附件3。确认参加投标
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扫描件投标保证
金退还信息表附件4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
以上--
项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在开标当目将纸质资料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7.2投标文件的递交
7.2.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0月9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52号地铁一号线文
殊院站G出口)嘉好弗斯达酒店文殊院店四楼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7.2.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3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
构重庆大止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时应注明CDDYZ
B-2023W015-DZ号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及退还联系人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
账号:170101040003840
银行联行号:313653000329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18280933716:028-61105880
电子邮箱:cqdz02cqdzjs.com.cn
7.2.4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投
附件5
成都大有石油钴采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年
月日
金额单位:元
申请单位盖章
中标人全愁
大有公司业务流程及审批
申请事宜
履约保证金退还
实施单位意见
申请依据
合园名称合同级号
,缴纳时
生产技术办公室意见
申请单位开户银行
中标人填
质量安全环保办公室意
见
申请单位银行账号
中标人填置
企业管理办公室意见
申请单位银行行号
中标人填互
相关办公室意见
申请单位经办人
中标人填置
申请金额
(小写)人写
中标人填写
财务资产办公室意见
批准金额
(小写)大写
公司领导意见
6/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