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单位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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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公安局等单位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采购询价公告 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凤县公安局等单位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集中批量的原则,拟对凤县公安局等单位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公安局等单位计算机、打印机、投影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C2015-XJ-0285、289、299、300、302、304、305、306、312号 三、采购人名称:凤县公安局、县卫生计划生育局、县总工会、民政局、劳动就业管理局、凤县社会福利中心、县粮食局、县河道管理站。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 联系方式:****-******* 五、询价采购内容:办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等一批(详见询价通知单)。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采取资格先审。供应商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2-5项资质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留存,原件审查后退回。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所采购的物品一致。)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的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必须提供联想ThinkE73系列台式机计算机经销商授权。奔图打印机、松下投影仪制造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5、所报价的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必须符合财政部、环保部节能环保产品清单要求,提供生产商质量、环保、健康认证文件,在机器上贴环境标志(绿标),符合绿标产品要求。出具上述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针对提供环保部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承诺函。 6、出具生产商、经销商针对本次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质保承诺函。 七、询价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18日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凤县财政局5楼)。 3、文件售价:询价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10点整。 2、报价方式:网上报价(获取询价文件和询价通知单的供应商,在询价通知单上加盖公章后扫描或以照片格式发送至QQ********74邮箱)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杜东勤****-******* 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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