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消防局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铁岭市消防局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铁岭市消防局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铁岭市消防局的委托,就铁岭市消防局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TLZC********08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国内有能力提供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系统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一、 采购项目概况1、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2、采购预算:47万元3、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单位数量
1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系统1
2执法记录仪54
3采集工作站6T2
4采集工作站8T3
5采集工作站32T1
6数据管理服务器1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若非执法记录仪产品制造商(即属于经销商/代理)的,在购买标书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项目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提供带有制造商公章的执法记录仪检测报告复印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请供应商登录铁岭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eling.gov.cn)自行注册,进入铁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未注册供应商不许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谈判供应商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五、谈判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谈判文件应于2015年12月 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一站式服务六楼,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竞争性谈判会议。备注:谈判供应商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4)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经销商/代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项目授权书原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六、谈判保证担保:谈判供应商在购买文件后,需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作为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保持有效。账户信息如下:帐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西路支行帐号: ********7885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 024-********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铁岭市消防局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4室/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20号华春沈阳分公司铁岭办事处邮编:110052联系人:刘丽薇、乔丹电话:024-****************传真:***-********E-mail::cctcln@126.com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2015年1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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