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川镇聚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平塑胶厂160k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樊川镇聚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平塑胶厂160k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樊川镇聚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平塑胶厂)160k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聚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樊川镇聚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平塑胶厂)160k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樊川镇聚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平塑胶厂)160k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聚永村

预算金额:62万元

最高限价:59.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竞争性磋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6月-2023年8月三个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6月-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6月-2023年08月(近3个月内)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列入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名单中。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信息

1、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9日-2023年09月26日

2、本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东方红东路77号润园商业广场3楼;

4、各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②企业营业执照;

5、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开始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10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有限公司开标室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六、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壹万元(¥*****),采用银行汇票或本票形式开具,无需入账,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不接受支票、电汇和现金,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开标时提交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中支行

银行帐号:320*****775*********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3年09月26日17:00(北京时间)前送达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采购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聚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聚永村

联系人:王晓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东方红东路77号润园商业广场3楼

联系人:睢悦/0514-********/180*****872

标签: 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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