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竹马乡金店村渠道改造工程
婺城区竹马乡金店村渠道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婺城区竹马乡金店村渠道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投资规模约11.7万元;招标内容为渠道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工程建设地点:婺城区竹马乡金店村;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叁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投标人为水利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规定,应在投标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布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相关信息,并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3.6投标人为市政施工总承包单位且注册地在外地的须具有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
4.3、拟选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注册证书);
4.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即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上任职文件)、技术负责人等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人员C类证书;
4.6.1、采用市政资质报名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招标公告第3.2、3.3、3.4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及《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4.6.2、采用水利资质报名的投标单位,根据浙水建〔2009〕30 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 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竹马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先生、范建强 联系电话:135*****832、********
金华市婺城区竹马乡金店村村民委员会
2015年12月 17日
标签: 渠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