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
债务企业名称:灵武市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灵武市南薰路东段南侧
债权总额:8,211,469.20元
一、灵武市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灵武市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该债权共2笔,债权总额8,211,469.20元。其中:本金5,835,878.07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2,375,591.13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2023年9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2笔债权的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本金1,853,478.07元债权的担保人为灵武市金沙绒业有限公司、宁夏宏鑫绒业有限公司、周建英、周金艳、周小燕;本金3,982,400.00元债权的担保人为宁夏赢鑫绒业有限公司、灵武市胜德工贸有限公司、宁夏荣昌担保有限公司、周建英、周金艳、周小燕。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灵武市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南薰路东段南侧,法定代表人周建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35******Q,经营范围:绒毛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金2000万元,股东:周建英、周小燕。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企业目前登记状况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灵武市金沙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建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99*******,注册资金8800万元,股东:张建忠、周凤英。经营期限2007年4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绒毛收购、加工、销售;绒毛制品、金银制品、塑料制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目前登记状况为存续。
2、宁夏宏鑫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宁夏灵武市郝家桥乡关渠村七队,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生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8******M,注册资金2528万元,股东:李生贵、李文海。经营期限2001年3月23日至2019年3月22日。经营范围:山羊绒、驼绒、牛绒、皮张收购加工销售,羊绒制品、毛纺织品、棉纺织品、各种纤维的混纺织品及民族服饰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轻工产品、土畜产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仓储业务等,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目前登记状况为存续。
3、宁夏赢鑫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宁夏灵武市南门工业园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黄金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50******M,注册资金1200万元,股东:黄金阳。经营期限2003年7月9日至2023年7月8日。经营范围:羊绒、羊毛加工及绒毛制品销售,畜产品收购、深加工销售;民族用品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目前登记状况为存续。
4、灵武市胜德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生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74******K,注册资金4600万元,股东李生俊、李志军、李文胜。经营期限2005年7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绒毛收购、加工、销售;皮张收购、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目前登记状况为存续。
5、宁夏荣昌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建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99******T,注册资金*****万元,股东:宁夏荣昌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特米尔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灵武市金沙绒业有限公司、吴忠市耀华绒业有限公司。经营期限2007年6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目前登记状况为存续。
6、周建英,男,回族,住宁夏灵武市东塔镇。
7、周金艳,女,回族,住宁夏灵武市东塔镇。
8、周小燕,女,回族,住宁夏灵武市东塔镇。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1.本金1,853,478.07元债权: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6日作出(2017)宁0181民初27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灵武市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分行借款本金*******.89元及利息*****.4元,本息合计*******.29元;并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支付2017年7月22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期间的利息、罚息;二、被告灵武市金沙绒业有限公司、宁夏宏鑫绒业有限公司、周建英、周金艳、周小燕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灵武市金沙绒业有限公司、宁夏宏鑫绒业有限公司、周建英、周金艳、周小燕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灵武市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该案现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2.本金3,982,400.00元债权: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6日作出(2017)宁0181民初27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灵武市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分行借款本金*******元及利息*****.86元,本息合计*******.86元;并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支付2017年7月22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期间的利息、罚息;二、被告宁夏赢鑫绒业有限公司、灵武市胜德工贸有限公司、宁夏荣昌担保有限公司、周建英、周金艳、周小燕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宁夏赢鑫绒业有限公司、灵武市胜德工贸有限公司、宁夏荣昌担保有限公司、周建英、周金艳、周小燕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灵武市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该案现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务人位于灵武市,可对债务人及担保人继续追偿。
(六)瑕疵披露
保证人中灵武市金沙绒业有限公司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
(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八)欢迎符合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社会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徐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239号9-12层
邮政编码:******
纪检审计部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951-*******
主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95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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