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陆良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陆良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陆良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陆良复烤厂委托,就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陆良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项目编号:YNFK-LL-FW-2023-42、招标编号:DFHT-YN-ZB********)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陆良复烤厂2023烤季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处置项目。

2.2招标内容:对陆良复烤厂2023烤季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已不能用于生产的烟草废弃原料进行合规、安全处置,处置数量约7370.00吨,最终处置数量以招标人实际产出能够提供的数量为准。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只能且必须用于有机肥生产,严禁转卖、严禁用于提取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内签订合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本项目采用分批次供货,每批次按预收货款方式结算,单批次供货响应期:投标人收到招标人“预收货款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该批次全额预付货款到招标人账户;招标人收到投标人预收货款后,由招标人下达该批次“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书面处置通知”给投标人,投标人收到处置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批次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的调运工作。

2.4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所在地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陆良复烤厂(陆良县同乐大道272号)。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对废弃烟草专卖品(原料)的处置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2.6项目金额(含税):约249.84万元,处置单价固定为300元/吨(不含税),同时该价格为出厂价,所涉及的包装物及厂内装车费用由招标人负责。结算时,由招标人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处置数量分配及中标资格确认

3.1.本项目确定两家中标单位,其中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处置数量比例为60%±5%,处置数量约4355吨;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处置数量比例为40%±5%,处置数量约3015吨。处置数量为预估处置量,最终处置数量以招标人实际产出能够提供的数量为准。

3.2.在服务过程中,如处置单位未按要求履行合同内容的,经招标人办公会议决策,可根据合同履约实际情况(处置能力、付款时效、处置过程规范性等方面)对处置单位处置量进行科学、合理再分配并签订补充变更合同,违约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处置服务。

3.3.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须对排名第一、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规范处置能力、预处理标准制定情况、视频监控情况、是否存在烟草制品生产或非法提取烟碱等烟用物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并形成审查报告。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规范处置能力、预处理标准制定情况、视频监控情况、是否存在烟草制品生产或非法提取烟碱等烟用物质情况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不一致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满足招标人对废弃烟草专卖品的处置要求,视为投标人虚假投标,招标人可无条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并由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审查下一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审查合格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中不得出现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的研究、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类似表述),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2投标人必须是云南省内的有机肥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云南省肥料登记证》。

4.3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和销毁处置能力,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规范并接受属地局专卖管理部门的监管,避免环保、安全、流失等方面的风险;投标人不得具备非法提取烟碱的能力,不得具备烟草制品生产或提取烟碱等烟用物质的设备设施;废弃原料只能用于有机肥生产,严禁转卖、严禁用于提取烟碱、天然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物、茄尼醇等烟用物质,不得用于烟用物质的相应生产加工和销售(提供书面承诺)。

4.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如果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要提供社保(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5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⑤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⑥投标人未在招标人的不合格供应商目录执行期内(以招标人下发的供应商评价结果为准)。

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4.6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4.7其他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办法

5.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3920日至20239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云南省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支持网络报名,报名电话:0871-********,联系人:张楠。如为网络报名需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yndfht@126.com,并电话至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0101400分。

7.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网站上发布。

免责声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篡改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楼1118

号(云南分公司)

联 系 人:李浩然、张楠

电 话:0871-********

邮 箱:yndfht@126.com

备注:报名期间如遇招标代理机构无人受理等情形可与招标人进行联系。

招 标 人: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陆良复烤厂

地 址:陆良县同乐大道272号

联 系 人:钱师

电 话:0874-*******

日 期: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原料 复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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