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银行城银清算前置系统设备购买更新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乌海银行城银清算前置系统设备购买更新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乌海银行计划近期开展城银清算前置系统设备购买更新项目进行公开邀请现就该项目采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供应商。

一、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城银清算前置设备购买更新项目

项目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为了降低信息科技风险隐患,保障生产数据中心安全稳定运行,拟邀请供应商在确保现有生产系统稳定不间断对客服务的前提下,使用新金融数据加密机及服务器设备替换原有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文转发的旧前置机架式2U服务器和金融数据加密机,拟组织本次采购。其设备功能数量如下:

国密二级资质金融数据加密机2台;

机架式2U服务器设备2台。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 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设备制造商或其省级以上授权代理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2.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最近三期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没重大质量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较大影响的;没有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乌海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分包与转包。

8.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乌海银行及5家村镇银行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被列入乌海银行IT供应商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采购活动;与乌海银行尚存争议的IT供应商,暂停其参与乌海银行其他采购项目报名资格的受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拟提供上述设备替换原厂现场实施服务的设备原厂商或能提供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授权的系统集成代理商,其提供的产品服务需为中国大陆境内制造,响应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国有大行、股份制及城商银行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以上且已与城银清算合作的国产加密机相关采购项目业绩至少一个,设备需由境内原厂直接发货至采购人

2.提供金融数据加密机设备的原厂商应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开发类一级);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二级);CCRC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一级资质; CCR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资质;CCRC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一级资质,熟悉相关业务规则可开展支付清算成员行前置NFE和CSSP加密服务模块的测试验证工作,支持原有业务密钥迁移并能纳入加密平台统一管理。

3.供应商应具有在确保现有生产系统稳定不间断对客服务的前提下,可使用新产品型号替换原有设备并开展测试验证、上架加电、调试优化、实施部署等系统集成服务的能力,完成分区、操作系统、补丁及必要中间件的安装,请提供本次购买设备及产品的原厂现场实施及维保服务承诺函。

(三)供应商意愿要求

  1. 服从我行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2. 积极配合我行法审意见协商签订合同;

  3. 同意按照我行规定对项目和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奖励和扣罚;

  4. 同意接受我行内部、我行聘请外部机构、我行上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5. 遵守国家有关反洗钱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三、意向报名流程

(一)意向报名请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扫描件(营业执照需体现注册资金,如无,则需提供其他注册资金佐证材料);

   2.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委托人授权书;

   3. 填写报名表(附件1);

   4. 近三年经审计通过的财务报告;

   5. 至少1份业绩合同复印件;

   6.本次购买设备及产品的原厂现场实施及维保服务承诺函;

7.提供向本项目推荐的原厂资格资质证书和产品服务清单,至少包含设备品牌、型号、主要配置、性能参数、硬件质保期等信息,以及现场实施人员的简历、资格资质证书。

   请注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征集报名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扫描件均可,电子文件应按目录形式存储、并以ZIP形式打包成一个文件,附件不可以超过20M,且勿通过超大附件或云附件、网盘等形式发送,文件及邮件名称均为“XX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可进入后续流程。

四、报名有效期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whyhcgz@163.com,同时注册成为采招网官网(www.bidcenter.com.cn)会员后,在采招网“项目委托” 栏找到该项目点击快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24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声明

(一)各潜在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二)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

(三)我行保留要求报名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四)我行有权对本次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五)请潜在供应商充分评估与我行要求匹配度后再进行报名。如收到我行邀请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响应影响我行后续工作的,我行有权根据行内管理对供应商做出相应的考核处罚。

(六)本次征集活动为乌海银行企业内部采购,非政府采购或招标活动。

六、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舒老师 0473-6965067

商务联系人李老师 0473-6968603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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