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大丰分公司2万元不含以内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大丰分公司2万元不含以内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大丰分公司2万元(不含)以内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大丰分公司2万元(不含)以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SJB**********,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1 工程规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大丰分公司2万元(不含)以内工程项目,项目预算31.2万元(含税)。
1.2 服务期:一年
1.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1.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付款方式为按月结算,次月付。
注:合同承办和付款均由大丰分公司负责完成。
1.5本工程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大丰分公司2万元(不含)以内工程项目施工,包含本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1.2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被否决。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税率)。(提供2020年9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供应商存在公开招标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常规情形的,不接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参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9 月 19 日8时30分至2023年 9 月 25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凭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qq.com)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孙宵宵,电话:132*****210)确认邮件收取成功。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 9 月 28 日9时00分。
5.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本磋商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6楼 |
联 系 人:孙宵宵 |
电 话:132*****210 |
电子邮件:**********@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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