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部物资器材库房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某部物资器材库房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某部物资器材库房新建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河南省某部,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3-VGBOHA-G1002
2.2工程特征:本工程主要是在郑州新建一座钢结构库房,含主体和基础装修。
2.3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库房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2.5计划工期及质量目标: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2.8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3.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3.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网上查询的个人缴费明细表的打印页,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4财务要求:
3.4.1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注册时间不到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果为依法减免缴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社会保障资金由其它地方代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
3.5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的9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份【业绩证明资料4项:网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证书】;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或供应商暂停名单中;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企业查询指南: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首页-业务办理-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对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选择”全部”进行查询;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找;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建议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股东信息;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建议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企业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9禁止投标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和招标人禁止暂停采购名单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承诺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转包和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供应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招标文件0元。
5.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V1.0.doc》。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凭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上午9:00时,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
6.2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
6.3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hnggzy.net,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河南省某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静、曹振雨
电 话:0371-********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标签: 物资器材库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