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公共卫生科技实验楼新建工程-实验室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上虞区公共卫生科技实验楼新建工程-实验室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网 2023(242)号

上虞区公共卫生科技实验楼新建工程-实验室系统项目经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虞发改投〔2022〕29 号同意建设。项目地址位于上虞区。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代建单位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上虞区公共卫生科技实验楼新建工程-实验室系统项目,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上虞区公共卫生科技实验楼新建工程-实验室系统项目,项目内容包含: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含净化系统)、自控系统、集中供气系统、废水处理设备系统、弱电系统、实验室智慧中控管理系统平台、实验室生物安全在线LIMS系统、实验室家具(台柜)以及实验楼装修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主材费、设施设备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装卸费、安装费、安装所用水电费、辅料、配件、工具、二次深化及优化设计费、保管费、单机调试及联动调试费、第三方检验费、保修费、管理费、相关配合费、现场可能发生的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成品保护费、利润、保险、税金、其他不可预见费等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合计造价约3470万元(装修装饰及相关配套工程造价约为700万元),本项目交货期为180日历天。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自 2020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t2.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t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施工资质的)为浙江省省外企业的,须提供进浙备案证明;

(4)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业绩要求:①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实验室建设项目指:医疗卫生单位、食品或药品检测单位、公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实验室建设项目且实施内容至少同时包含通风空调系统、净化系统、实验室家具(台柜)等内容;③单项合同金额指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指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工程变更金额等;④要求提交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发包项目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合同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合同金额、实施内容(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中无法体现项目实施内容的,则还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并在证明材料中明确实施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的,以本次投标中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准)

(5)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6)项目施工负责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为具有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的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具有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的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以牵头人的名义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投标事宜;

(2)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遵守招标文件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1.4.2款规定,并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情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3 日9时00分;

2、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在上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网上异议。异议联系人:龚洪珍联系电话:137*****005

备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新点技术人员:0575-********;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代建单位: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057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245

2023年 9 月 1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工程 公共卫生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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