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14条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14条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14条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14条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14条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
(二)项目内容
调查分析我省涉及到各市、县(区)且集雨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河流(分别是珠溪河、感恩河、三亚河、藤桥西河、九曲江、罗带河、都总河、龙滚河、青梯水、海仔河、水满河、金聪河、长兴河、铁炉溪)的生态环境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按照“定断面、定目标、定保证率、定管理措施、定预警等级、定监测手段、定监管责任”的要求,组织制定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确定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明确管理责任主体、管理措施、监测预警机制和保障措施。
(三)经费预算
海南省14条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项目,最高报价196万元以内。报价均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需在水量分配或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项目上有相关业绩和研究成果,较为熟悉海南省水资源方面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光盘1份)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三楼323室(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14条河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只接受现场投标报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投标报价。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7日(以接收时间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由我厅水资源与节水管理处彭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海南省水务厅
2023年9月19日
标签: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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